我和丈夫结婚时有一套房产,是一次性付清的,没有贷款。后来,公公做生意用钱,就把我们的房产在建设银行抵押贷款了,当时我们是同意了的。
现在我和丈夫感情出现了一点问题,当时房屋抵押的事情具体手续我一点都不清楚,询问丈夫,他也不肯说、我想问一下,现在房产证是不是在银行抵押呢?还有我们作为抵押人,手里是不是应该有什么合同之类的书面手续?
还有这套房子是在我们婚前由公公买给丈夫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上将怎样处理呢?
现在房产证是不是在银行抵押呢?
:只要这贷款还没有还清,当然是还在银行抵押。
还有我们作为抵押人,手里是不是应该有什么合同之类的书面手续?
:应该是有担保合同的。
还有这套房子是在我们婚前由公公买给丈夫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上将怎样处理呢?
:婚前由公公买给丈夫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这房子应该你丈夫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只能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房子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是分不到的。就不必操心了。
1.公公在好在好婚前买的房产 如为明确赠与夫妻双方测视为对自已子女一方的赠与,故不属于夫妻个故不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时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
2. 用房产抵押作为房产的所有人应该有抵押担保合同。
3.房产作为不动产用于抵押应该在房管部门登记才发生物权效力 ,房产证没有必要交与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