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独生子女,生二胎的一些政策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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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成都的,我和老公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我老公在事业单位,目前我待业。第一个孩子,是儿子,2008年,5月剖腹生的,现在想要二胎。

想请教一下,这样的情况生二胎准生证该如何办理?

还有就是,成都对双方都是独生子女,要生二胎的,规定了年龄限制,即:第一个孩子年满4岁或者女方要30岁以上才可以再次怀孕

如果我在都不满足这2个条件下怀孕生产的话,会被罚款吗?要罚好多呢?还是说根本准生证都办不下来?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规定,你们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

由于对生育二胎规定了“如果是30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女性要生育二胎,必须间隔4年”的限制条款,因此,即使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生育。

你08年才生育过且不满30周岁,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若强行生育的话,将被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四) 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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