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的舅舅死在了外地,他的女人把他的尸体放在医院,不闻不问,也不去火化,直到他们村子的人多方面做思想工作才去火化了尸体。现在骨灰是运回去了,但是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安葬。这个女人现在不考虑这样安葬我舅舅和赡养我外婆等后事,却在纠缠他的谁到过她家拿过东西和我外婆的养老金的问题。我舅舅有二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家里有一个80多岁的母亲,还有他的女人和一个14岁的儿子,一个19岁的女儿已经嫁人。为了我外婆的养老金问题,惊动的他们乡派出所。派出所说:我外婆由她的几个女儿赡养。请问:我外婆到底应该由谁来赡养?
现在的情况是,应该由你舅妈和你舅舅的两个姐姐一个妹妹共同赡养,当然其中包括你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