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我公司支付原告4万4千元,但是公司运营不善,已经名存实亡,无资产(有资产申报表),无办公场所,其他股东都已离开。
执行法官说不执行,要拘留本人(我是法人)。
还说要我的个人担保,请问他们这样做这合法吗?
公司严重亏损,资产早已为负,请问我该怎样做?
急盼,谢谢!!
你只要不签那个人担保书,就不会对你个人的财产有所损失.
执行法官要你个人担保没有法律依据,拘留一说牵强附会.
法律规定,对有偿付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而拒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执行法官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申请破产呗。
破产以后就债务清算,能还多少还多少了,有限责任就是这样子,债权人也要承担债务风险的。
你现在不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强制执行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进行破产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就可以了,不能牵连到你个人的财产,除非有证据查明你出资不到位或者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或者承诺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