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都是来沪工作人员,都已来沪11年。我和他结婚已有7年,因为感情不和两人都同意离婚,但因为工作原因一直没时间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想问问大家,在上海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可以又需要哪些证件?谢谢大家!
协议离婚在婚姻缔结地离婚,诉讼可在经常居住地离婚。
我和男方都是来沪工作人员,都已来沪11年。我和他结婚已有7年,因为感情不和两人都同意离婚,但因为工作原因一直没时间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想问问大家,在上海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可以又需要哪些证件?
··一般情况下是不行的。 应当回户籍所在地的离婚。
自愿离婚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争议去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你们可以在上海进行离婚诉讼。因为上海是你们的经常居住地,所以,可以由你们居住的上海某区或者县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离婚时,应当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供民事诉讼状,其中,一式叁份,交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并附结婚证书。人民法院立案后,等待人民法院开庭通知并按时参加庭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