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保修期外自燃 该由谁来埋单?

王朝家电·作者佚名  2010-07-07

前些日子,邯郸市涉县居民张某家正在使用的电冰箱发生自燃导致报废。事后,他要求厂家赔偿一台冰箱,对方却以超出保修期为由拒绝。近日,经当地消协调解,厂家同意赔偿其一台新冰箱。

张某于6年前买了一台某品牌电冰箱,平时使用未发现异常现象。6月10日晚,他在家里看电视时,放置于客厅的冰箱突然冒出一股浓烟,紧接着火苗从四处蹿出。

张某急忙拔掉冰箱的电源线,然后使用各类工具将火扑灭。因扑救及时,这次火灾并未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但冰箱已完全报废。

事后,张某联系到厂家,要求赔偿一台冰箱。但厂家技术人员经过上门调查鉴定,认为该冰箱已经超出保修期,厂家没有过错,只能给予200元经济补偿。

由于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将冰箱生产厂家投诉到涉县消协。有关人员经过调查,认为消费者购买的冰箱虽然已经超过保修期,但仍在使用期限内,厂家应该保证产品符合消费者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要求。

近日,经消协调解,张某获赔一台同等价位的新冰箱。

消协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夏季为家电自燃的高发季节,消费者应加强电器维护,如遭遇意外事故,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并持相关凭据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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