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赵先生手持2349元的收据,到扬州头桥工商分局投诉自己在王三家电销售部购买空调后索要发票需多加5%的遭遇。赵先生说,他在王三家电销售部购买了1台美的挂式 1.5匹空调,商家开价2798元,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以2349元成交。然而在交款时,老板无论如何不肯开具发票,称赵先生必须再加120元才能开发票,否则空调就不卖了,“你要开发票,我们就没钱赚了。你要发票又没什么用,就别难为我们了,反正凭保修卡和收据一样可以保修。”
按照《消法》第四条规定对经营者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该家电销售部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执法人员在核实后,责令王三销售部按照2349元开具正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