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家电“以旧换新”可自主协商定价

王朝家电·作者佚名  2009-10-29

广东东莞家电“以旧换新”可自主协商定价

日前从广东省东莞市物价局获悉,东莞市物价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查处家电“以旧换新”中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家电“以旧换新”顺利实施。消费者若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中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向物价局投诉。

东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本次东莞市内家电“以旧换新”中的产品价格,将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买卖双方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而废旧家电价格方面,废旧家电一律由中标拆解企业进行处理,不得将收购的旧家电再流通,不得有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回收废旧家电的价格,可由回收企业与消费者双方自主协商确定。”该负责人说,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交售给拆解企业的价格,则由中标拆解企业与中标回收企业双方协商合理确定。

粤家电“以旧换新”实施三重补贴最高优惠七折

日前,广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部分家电销售、回收企业召开家电“以旧换新”媒体通气会。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郭伟光表示,将协调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对部分机型进行双重补贴,实现“国家补贴+厂家补贴+商家补贴”三重优惠,最高优惠额度可达产品原价的30%。

据介绍,此次广州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将持续至2010年5月底,在此期间,市民可将旧家电交送回收企业,并索取“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在3个月内换购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电脑和空调五大类家用电器中的任意一种。

江苏家电“以旧换新”超过5000万元

截止2009年9月13日,江苏省共计回收五类废旧家电32903台。特别是9月中旬的周末,家电“以旧换新”迎来小高峰,两天共回收废旧家电11673台,销售新家电7285台,销售额超过2500万元。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销售额达到5461.02万元。

青岛家电“以旧换新”开始实施

2009年9月9日,青岛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和财政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正式实施。9月12日,家电以旧换新进社区活动在青岛11个社区同时启动,海尔等中标回收企业将换购时间从4~5天缩短到一天。此外,家电企业抓住这一销售新品商机,对购买相应品牌的市民增加企业“补贴”,除电脑外,青岛市民购买四类家电产品将获得企业从 50 元到2400元不等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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