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曲阜市认真贯彻落实《城市规划法》,以保持城乡规划体系为目标,不断提高规划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着力打造城市建设精品,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和品位,提升城市旅游形象。
06年,曲阜市共审批规划建设项目31项,审批用地9项,编制完成明故城控制性规划和尼山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静轩路、春秋路及部分重点文化项目规划,有效配合了招商引资工作。对规划区内1:500数字地形图补测15万平方米,为城市规划提供了一套完整准确的数据。9月份,成功召开了欧盟-曲阜国际学术研讨会,为曲阜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文化交流带来了新的契机。继续推进实施“阳光规划”,加强批后管理,出外巡查300多人次,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严格落实“六公示一监督”,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了解城市规划建设的动态。
今年,曲阜市将按照“古朴、典雅、大气、现代、人本”的要求,突出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着力做好城市建设的规划,努力提高城市设计水平,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城市。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搞好城乡规划的编制,做好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的衔接,坚持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重要地段设计方案的确定实行阳光规划,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和专家意见。逐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城乡规划的决策水平。目前,明故城控制性详规已经过初审,正在修改之中,几项专业及部分地段的控制详规编制正在启动。二是努力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力争设计作品能体现城市的整体美、和谐美,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切实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健全专家评审委员会,提高规划审批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扩大规划管理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规划管理。加强规划批后监督,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