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获悉,针对目前江西省景区门票价格的现状,江西省发改委出台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各景区门票价格水平明显偏高的要求予以降低。
门票价格偏高要降低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此次出台的意见,各级物价部门要对各游览参观点现行门票,包括景区内游览车、船、筏、索道等价格进行清理整顿,从运行成本和比价的角度对现行价格进行审核,价格水平明显偏高的要予以降低。
同时,凡未经批准,景区管理部门擅自设立的景区内的收费小景点(包括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应予取消。
门票涨价不得超过35%
许多景区门票价格涨幅过大引起了老百姓的反感,对此,此次有关部门也对门票价格调整期和调整幅度作出规定,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50元以下的(不含50元)的景点,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
江西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在制定和调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时,必须遵守定价原则,门票价格的最高调整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为50元(含50元)至100元的(不含1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含100元)至200元的(不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25%;200元以上的(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15%。
环庐山山体不再新批收费景点
鉴于庐山风景名胜区游览范围较大、“一票制”范围之外小门票众多、管理权限分散的现状,此次发改委也要求九江市物价局应以此为重点,对环庐山山体(除庐山大门票之外)的所有景点门票价格进行集中整治,并不再审批庐山山体新设立的自然景观收费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