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
洛基山脉-期待了很久的梦想
据说加拿大最美不过洛基山脉(ROCKYMT),洛基山脉最美不过班夫(BANFF),班夫最美不过路易斯湖(LAKELOUISE)。这片位於加西,哥伦比亚(BRITISHOFCOLUMBIA)和阿尔博塔(ALBERTA)两省交汇地段的风景区,汇集了4个国家公园,集冰川,雪山,森林,瀑布,山湖,泉溪,平原,小镇于一体,最高峰罗伯森峰(MTROBSON),海拔近4000米,野生动植物资源更是十分丰富。据说这是个没有旷世奇景却无处不是风景的地方,是自然天成的完美组合,也是还没有被人类糟蹋掉的一块净土。
在我初夏一到温哥华的时候,洛基山脉的旅程,就成了最迫切和真实的梦想。我终於,离它们很近了!
先后约过几波儿人同行,都未能如愿。意外的事故致使我左手骨折,暂时失去了驾车的能力,等待恢复的时间一下子就过了一个春夏。好像也错过了去洛基山区最好的季节。然而,总还是不甘心的。尤其,想到自己可能会离开,可能再无归期,这个秋天,就成了我最后的选择。在石膏板刚被拆掉的时候,游说到一位可以做我的司机的哥们儿来帮我完成这个心愿,他就是很仗义的鱼。
鱼也是个贪玩不计后果的人,对所有美景,只要你稍加辞色,他肯定经不起诱惑的,所以,对于这个疯狂的计划,我们两个算是一拍即合。最关键的是:鱼的车开得不错,你可以放心地睡觉。这一趟,他需要开全程,我是丝毫帮不上忙的。
上路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上路,这个词被当成了我们这些人调侃的笑料。也成了我们出门的代名词。原本有的悲剧成分在戏闹中淡化,我们更多的习惯了这个词的简单。上路,对我们而言不是惨烈的归宿,而是一次又一次寻梦的开始。
从习惯上讲,我是喜欢在最短的时间里走最多地方的人,是属於一直在走,为走而走的人。而鱼是属於要慢慢地细致地享受每一分钟,每一个落点的人,是属於一直想为停而走的人。行路习惯的矛盾,迫使我们的计划一改再改。
鱼是比我还懒的人。早几天我已经把计划寄了给他,他竟然看也不看就说随我。仿佛这真的是我一个人的旅行,而他只是来帮我开车的。
鱼的飞机是上午十点到的。鱼只有一件简单的行李,潇潇洒洒地就出来了。鱼和我上次见他没什么分别,反正总是长不大的孩子。但情绪却在一出海关就变得很低落。据他自己说,是因为海关的一位漂亮女官员对他进行了长达30分钟的搜身,怎么看他怎么像贩毒的,仿佛在他身上搜不出海洛因是她的失职,这么一折腾他这个最早下机的人就成了最后出关的了。他的情绪就这么一下子被搞没了的。这就是他的风格。什么事情会影响他,会影响到什么程度,根本无从判断。
一见面,听到我的马不停蹄的计划,鱼大叫不行。怎么也不肯照计划走。折衷的结果就是取消最后去JASPER的行程,而改成随遇而安。这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鱼对此行的抵触情绪。他总是强调他想要的旅行是种休闲和放松,最好躺在一个地方不动,那叫享受,而我在做的旅行却有点儿奔命的意味。虽然行程被一再的压缩,节奏被一再的放缓,但都不能从根本上妥协。我们的这趟旅行,就注定了要在对立的矛盾中一路走来。
我们约定接了他后一起去取车,然后在列治文(RICHMOND)吃顿正宗的中餐就上路。据说列治文的中餐是世界上除中国大陆本土外最地道的了。几乎所有香港的名店无论大小在这里都有分号,而且很多厨师还是原班人马。列治文几乎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中国城,粤语和国语作为没有列在法律条文里却被清清楚楚地写在了各个银行,商号,店铺,会馆的门窗上一如官样通行着的语言,你不会你反而成了老外。这里的人穿着唐装,讲着中文,吃着中餐,丝毫感觉不到是在异乡。到了这里不吃它的中餐简直是种浪费。
作为给鱼接风的这第一顿早茶却让我再一次领教了鱼这个食肉族的厉害。他的最爱竟然是烧卖和回锅肉。他是什么时候要的小炒的回锅肉的我竟然不知,直到那道菜上来我才真的大吃一惊。而他三下五除二就把盘子里的肉一扫而空,留下一堆的边角剩料,然后才说:这道菜很不地道。我心中暗叹:在这家广东菜馆点回锅肉要是能地道才怪!看来填饱鱼的肚子是不成问题的,只要有肉。
然后我们就上路了。
哈里逊湖(HARRISONLAKE)
头天的行程,考虑到鱼经过长途的飞行,体力和精力上都需要休息和调整,故此车行的距离只定在了三百公里左右。途径的哈里逊温泉(HARRISONHOTSPRING),是我们头天要到访的最明确的景点,余下的时间,就是沿1号公路随便想停就停想过就过。
加拿大的路标做得很糟糕,能不能找到要去的地方,全凭了运气。问路成了我的专利,鱼好像真的并不关心我们要去哪儿,怎么去。有计划对他而言是种煎熬,而没有计划反而才是他能享受的旅行。以前只是听说鱼开车不看地图,后来才明白这个不看地图是什么意思。他并非脑袋中有个活地图,而是,他真的不在乎路会延伸到哪里。如果你不告诉他转弯,他是真的会沿着一条路一直给你开进海里,沟里,死胡同里去的。明白了之后,我就开始自己折腾那些地图,然后很明确地告诉鱼在哪儿转弯在哪儿停车。
哈里逊湖就是我们歪打正着撞进去的。湖比想像中大,且热闹。开阔的地带一眼忘不到边,向远延伸,就变成了一条小溪弯进了山里。湖水是蔚蓝色的。经由哈里逊和菲莎河(HARRISONANDFRASERRIVER)流进太平洋。
湖边有片圈起来的沙滩,陈列了各色用砂子垒起来的雕塑。这在沙质好的地方仿佛是种正在越来越热门的艺术。当传统的艺术不再能满足艺术家们宣泄他们那令普通人费解的想象力,沙雕,冰雕这些借助特殊环境和材料的艺术,就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并成了一种时尚。
哈里逊湖是个举办世界级的沙雕比赛的圣地。这里在9月初刚举办过沙雕的锦标赛,我们看到的就是比赛遗留下来的作品。而这些眼下还保留完好的杰作还将继续存在下去多久我就不知道了,我只惊诧于那些真的都是由沙子堆砌起来的。沙雕真的很好看。有的精巧有的硕大,都被雕得极传神。多数取自传说或者圣经的故事。仿佛都是活的。
哈里逊湖最有名的是它的温泉。垄断了HARRISONHOTSPRING的酒店是HARRISONHOTSPRINGRESORT&SPA,只有住在这家酒店你才能够分分钟地享受到温泉的沐浴,这家酒店买断了所有温泉的使用权。酒店依山面湖,轻悠雅静,距离温哥华只有120公里,的确是在城里忙了一周的有钱人周末度假的好去处,价格自然不菲。
当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看到鱼坐在湖边的一块岩石上,从背侧看过去,那是幅极美的风景。不知是不是从那一刻起,鱼的脸上就写下了落寂,而他总是这么看湖,这么不言不语,心事重重,恍恍惚惚地看湖。然后用带了不屑,带了嘲讽的眼神看着我跑东跑西。等我要静下来的时候,他就会说:该走了。仿佛这就是他对我的排得满满当当的计划的最有效的抗议。
为了三文鱼的洄游
秋天的温哥华,人们讨论得最多的话题就是三文鱼的洄游。而两处最壮观的观鱼点一个是位於HARRISON的WEAVERCREEKSPAWNING,另一个是位於ADAMSLAKE的RODERICK-HAIG-BROWNPROVPARK,都在我们经过的路上。虽然这个时候还嫌早,但还是把这项副业安排在了日程上。至少头两天的行程都在围绕着寻找洄游的三文鱼群而打转。由此鱼质疑我此行的目的到底何在?但对於我想做的事,鱼一直抱着舍命陪君子的态度,不满也只压在了他疲惫的面容之下。
当我们好不容易找到WEAVERCREEKSPAWNING的时候,鱼场已经下班了,所以我们并没有进到那个孵化场看到成千上万的幼鱼苗的壮观景象,不免有些遗憾。当晚我们就住在了KAMLOOPS,这是个以种植西洋参而闻名的小镇,这里也算作是温哥华(VANCOUVER)东去卡加利(CALGARY)必经之路上的一个中点吧,这里的酒店业是除西洋参种植外最兴旺的一个产业。从这个小镇,只有66公里就可到第二个三文鱼的观光点-ADAMSLAKE。
第二天一早,我们竟又走错了路。虽然一路沿着湖的标识走,但我们却被带到了并不是我们想去的那个大湖。鱼一到那里就不想再往下走了,他坐在一棵枯枝上的背影,成了我此行摄下的一系列鱼的背影中最经典的一张,连一向反对拍照的他,都不得不承认,那是个很美的构图。一个安静的大湖,湖水清得可见湖底的卵石,早秋的阳光暖暖地照着远山和近水,横卧湖边的那只枯木上,安坐着鱼,一个带了点忧郁和倦怠的大男孩儿,陪伴他的只有远处的那艘搁浅着的独木舟,和满地泛黄了的秋叶及眼前这个安静的大湖。秋的凄凉因了他更显浓郁。
我们在离开ADAMSLAKE的时候,不再懊恼走错了路,因为顺手牵养多看了一个湖,值得。尽管我们当时都以为我们再也不可能找到那个看三文鱼洄游的溪流,那个省立公园了。
我们是在继续上路后,在问路的时候,意外的被一位好心的当地人带了回头才找到的。那个当地人显然是看出我对他所指点的路始终是糊里糊涂,故此才跑了很远的路专门帮我们带路的,他开的那辆破卡车,和他带我们来到的小桥,总让我想起《廊桥遗梦》里的镜头。小镇上的人,总是以这样的善良和热情,让我们这些行路人记住他们是比当地的风景更感动的一幕风景。
那条小溪,在ADAMSLAKE和SHUSWAPLAKE交汇的地方,还没有多少洄游的鱼,这里最多的应该是SOCKEYESALMON。成熟的三文鱼从入秋开始离开大海洄游到它们出生的地方来产卵,这个洄游的路线长达450公里,它们需要游3个星期才能游到ADAMSRIVER,也只有十分之一的鱼能游回来,多数的鱼则在洄游的途中死去了。而游回来的那十分之一,也在产卵过后心力憔悴而暴失河岸。我们看到了这些先期洄游的鱼群快乐地在湖里嘻戏,终於搞清楚了它们是怎么交配,怎么走完它们生命的最后历程的。不由的感叹生命真是奇妙,各种生灵不知道最初是怎么选定的它们的生存方式的。还好我没有看到大片大片三文鱼陈尸岸边的镜头,那该是只能用惨烈来形容的镜头了。人性的残忍,是不是也在那一刻,在把死亡当风景来看的那一刻,体露无遗的?
我离开栈道,走近湖边,去看鱼。当我被草丛中一条小蛇吓到的时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鱼不见了踪影,在我专心地追逐一条三文鱼的时候,鱼早不知道溜到哪里,去寻找属於他的风景线了。鱼听见我的尖叫声,从地下冒了出来,幸灾乐祸地说:叫那么大声,有蛇也给你吓死了!
不似传奇的路易斯湖
好像我们不赞成路易斯的美就是不识货一样,然而,无论是鱼还是我,起初都不觉得路易斯湖真的名符其实,尤其享有那么高的声誉。对这个湖的命名也着实有些不以为然。印第安人从前叫这个湖“LAKEOFLITTLEFISHES”,第一个发现了这个湖的白人是TOMWILSON,他把这个湖叫做EMERALDLAKE。后来为了表达民众对追求自由,爱情的路易斯公主的敬意,才成了LAKELOUISE。路易斯公主是维多利亚女王的第四个女儿(LOUISECAROLINEALBERTA),也是加拿大总督LORNE(执政期为1878-1883)的妻子。ALBERTA省用的就是公主的姓。但事实上,路易斯公主从未踏上过这片土地,亲眼目睹过这个湖。
也许我们去的不是时候。湖水的确是碧绿的,两侧的山峰相夹的尽头,依稀可见维多利亚冰川,但不完整。这些都并不能让我们觉得它是绝美的风景,反倒是而后走到的MORAINELAKE(有人把它译做梦莲湖),那里水更蓝,山更高,树更冷。这个湖是54年发行的旧版加币20元纸币上的画面,湖水蓝得透明,湖面如镜,四周的山峦像一个个耸立的巨人,撤开了各自的披风,把它们身上多余的矿石,泥流都散落进湖底。而后它们的披风划出一道优雅的曲线盖住了它们的躯体,也给了蔚蓝的湖一个向外伸展的空间。长年不化的积雪盖在侧峰的顶端和太阳照不到的那些山坳,针叶松零星地插于峭壁和山峦间,整个画面白的雪白,蓝的湛蓝,绿的翠绿,这里没有任何东西是多余的,该有的无论是山,水,石,树,还是雪,都在它们最佳的位置,紧凑而完美地托出洛基山脉上最为耀眼的湖光山色。可是那,竟然是不很有名的梦莲湖,不是久负圣名的路易斯湖。
对路易斯过高的期望,造成了鱼对路易斯湖莫大的失望。这大概跟我们起了大早却没有看到日出有关。是我提议的要去湖边看日出,而那一天是阴天,是个很冷的阴天,我没有带御寒的衣服,而鱼显然也穿得过於单薄。我们把所有能穿戴的都套上了身,仍然不能抵挡住刺骨的寒意。摸着黑,咬着牙,看着黑朦朦的山,灰秃秃的水,在我们面前,一点点变得清晰起来,却总免不掉一层阴凉和灰蒙。是出於御寒的目的,我们开始沿着湖边的栈道往冰川的方向,湖的尽头走去,起初有鱼同行,而后就剩下了我自己,我是用脚一步一步的丈量出了湖的长度的,大概只有3公里长。湖的尽头与冰川衔接的地方是些石灰板一样的地块儿。本想绕湖一周,却发现湖的对岸有段路是不通的。站在湖的尽头再回头看垄断了LAKELOUISE的酒店CHATEAULAKELOUISE,除了够气派之外竟没有别样的感觉,方方正正的像堵墙,从那堵墙的窗口不停的有闪光灯爆出的光,仿佛在提醒你这个早晨还有人和我们一起看湖,不同的是他们不会觉得冷。
鱼用很不信任地语调问我:这就是路易斯湖?是加拿大最美的地方?我点头的时候,心中,也有困惑。难道真的是期望越高失望越大吗?
天完全放亮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对路易斯湖的丈量,寒意开始淡去,然而我们都没有看到太阳。我们开始期待着,这一天,我们还能看到阳光下的路易斯湖。或者能看到一个符合传说的境界。
正午的时候,我们从EMERALDLAKE折回身来,我们终於看到了刺目的阳光,而整个湖水,顷刻间泛出碧绿的色彩,比早晨灰朦朦地看起来,好多了。而我们终於能感觉到它的完整,还是在爬了6。8公里到了山顶之后,俯视下来,路易斯湖显得那么安静和从容,很是精巧,就像个害羞的孩子,露出绿绿的细长的一张小脸儿,静卧在苍翠的山脚下,两侧的山峰,左右两侧拔地而起形成陡峭的峰尖,突兀的插入云端,相邻的两侧又缓缓的伸展开来,形成一大块山脚平地,正好CHATEAULAKELOUISE就建在那里,它像个门神,守卫着瞌睡的孩子,它的身后,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湖是在那一侧最开阔,然后被两侧的山峰夹着,越来越窄。两侧的山峰开始缓缓升高,变成峭壁,继续延伸又形成一道道的叠障,海拔低的峰峦被桔黄和翠绿的植被点缀着,海拔高的峰峦就只能见到缎子般的积雪,冰川就悬挂在收缩得越来越紧,延伸得越来越远的湖的尽头。冰川和酒店,它们目光的焦点就是那个碧绿的路易斯湖。登高而往远,路易斯湖这时才尽收眼底。让我们震撼的其实并非湖色的美,而是我们站在了山巅;感动的是自己终於没有放弃,历尽艰辛地爬到了山顶,总算不虚此行。
山顶有家茶楼,供应简单的茶水和小吃。我们就坐在茶楼里喝茶看风景,平日里并不喜欢的一杯劣质的茉莉花茶,在那里竟喝得津津有味,感觉很舒坦,最重要的可能还是它带来了温暖,在这个阴冷的山里。在我的心里一直有个疑问却忘了问,那个卖茶水的女孩儿,她每天是上下十几公里去上班还是就住在茶楼里?我问鱼,如果让他在那里卖一辈子茶水他会不会愿意,他想都不想就说不愿意。而我,竟真的想,留在那里卖茶水卖上一辈子。
WATERTON国家公园
对路易斯湖的失望,让鱼失去了继续长途跋涉的热情。在我的软硬兼施下,他才同意继续往南开出300公里到位於ALBERTA省西南脚的WATERTON国家公园去看那里的湖。这是加拿大最小的国家公园,也是国际和平公园的一部分,是300多公里不设防的一段边境,美国的那边就是美国的冰川(GLACIERNP)国家公园。我们一路行驶在广阔的平原,眼底不断地掠过牛羊,牧场,村庄,还有风车。直到靠近公园,洛基山脉像是突然撅起于万亩平原之上,WATERTONLAKE就镶嵌于峰顶之中,四周,环绕着古老的冰川。加国这边全部的风景就是那个被分成了三段的WATERTONLAKE,而最美的就是UPPERLAKE那部分,还有大部分是落在了美国境内的。
WATERTONLAKE的一端,是我们落脚的平原,感觉上就像个为了能把这个湖看得更清楚才修出来的坝。站在坝上,湖就尽收眼底了,侧看,仿佛诸多个山峰都把它们的脚趾伸进了湖里,然后每个仿佛都不想前面的遮挡住自己的视线,努力外伸的除了它们的脚趾还有脖子,所以湖就越来越窄,湖水的层次也就越来越复杂,远眺就只能看到朦胧的山而看不到水了。走下大坝的斜坡,近处的水却清得可以看到石子的河床和茂盛的水下植物,连枝叶都一目了然。水,是深幽的蓝,山是墨绿的翠。整个图画因着分明的层次,变换的色彩和融合的山水,而被我和鱼认定为此行最美的一个湖。
开阔的地方,似乎是个小鱼村,停了些小船,想必夏天的时候,这里是泛舟的好地方。
那个THEPRINCEOFWALESHOTEL(威尔士亲王酒店),最多地出现在风光明信片上的酒店,像个童话里的城堡,屹立在湖边,最开阔这头的坝上。被鱼称做鬼屋。我们到的时候,它已经因为淡季而关闭了,从窗子望进去,餐厅里的桌椅板凳都被罩上了白布,甚至一些一人高的装饰性植物也不例外,加上鱼不断地说:晚上的时候,外面有点星火,里面点上两三栈忽明忽暗的烛台,风一吹一吹的,表情还故做玄虚状,说着说着,我也觉得它的确像个鬼屋了,尤其,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风很大。全部的道具其实就缺那两三只忽明忽暗的烛光了。我们,是那个傍晚,酒店门前,仅有的游客。
鱼从防火梯爬了上去,爬到了酒店三层的露台上,拍了UPPERLAKE的全景。看着他矫健如猴子般地跳上串下,心理说不出的羡慕。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是男人?做女人也罢,还做了个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有残疾的女人。我的外科医生曾经在第一次术后很轻松地对我说,什么都行,一个月后你就和好人没两样了。我听了他的话,过了一个月,刚拆了绷带就开始打球,结果,上的夹板竟然断在了里面,只好又开了一刀,然后他就一改轻松的语调很严正地警告我:你一年半载的不能再做任何剧烈运动了,至少三个月内不能打球,这个冬天不能滑雪。我的医生仿佛丝毫不惭愧自己的医术,而把所有的责任归罪于我太不老实了!
我们在那个湖边耗掉了很多的胶片,那是我们认可的此行最美的地方。也许是因为它的偏远,静逸,也许因为它被人们遗忘了。它的美,是种不被注意,也不被骚扰的完美。我不很清楚自己喜欢的是什么,留恋的又是什么。但我确定,我一定会再回去,在鬼屋营业的季节,踏踏实实安安静静地去住上些日子。
宿营的经历
因为天气转凉,多数的时候都是要住酒店的。而为了测试我在加国新买的帐篷,我们还是决定在WATERTON的那个晚上,宿营。宿营地就在湖边。这是鱼第一次自己搭帐篷。看着他很认真地看说明书,我不由地想起自己第一次宿营时的情景。这才发现鱼远比我知道的手巧和能干。几乎不用我帮手,他一个人就搭起了帐篷,然后生火,烤肉,全是他的事,而这些竟都是他生平第一次做。我倒只有洗洗涮涮打下手和等吃的份儿了。而他归整东西的习惯,也出乎意料的整齐和规矩,完全不像个很随便,很没有计划性和目的性的男人。
那个晚上,没有月亮,星星显得格外明亮。是鱼提议去湖边看星星的。他就那么整个地躺在湖边的石子上,如果不是我叫嚷着冷,他大概可以那么躺上一个晚上的。他说他从来不知道天上有这么多的星星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站着的缘故,我不觉得哪颗星星在闪烁,却觉得整个星空在转动,随风漂浮,我恍然间想起,竟已很久很久没有看过星星了。曾几何,自己最喜欢的就是看星星,一个人,坐在海边的岩石上看星星,听海浪拍打岩石的声音。年少时,还自比为流星,不求永恒但求存在的那一瞬间耀眼。而如今,仿佛那都是很遥远很遥远的梦了。看星星,仿佛是种奢侈。这样的麻木是怎样的忘却抑或衰老?
早晨起来,才发现我们宿营地的周围,满目望去都是耀眼的已经变成了金黄色的枫叶,山也被暖暖的阳光照成了金黄色,黄得刺目,黄得不真实。有那么一刻,我以为走进了童话。
在我忙着煮早餐的时候,鱼在一边,已经把帐篷收好了。他的动作是那么麻利和安静。没有丝毫的怨言,也没有任何的浮躁。自然中透着沉稳,一举手,一投足,都毫不凌乱,有板有眼。看着他那一刻的背影,我才真正地感到有他同行是何其幸运。他是个会默默地去做却不要你领情,不给你压力的人。他能做的他不会表功,他不能做的,也绝不会逞强。鱼是个很好的玩伴。
回到BANFF
决定了不去JASPER,BANFF就成了我们的最后一站。BANFF国家公园是加拿大最早的国家公园,确立于1885年,正式命名于1930年,也是世界第三大的国家公园。
FAIRMONT真是家极过分的酒店管理集团。在BC省,它旗下的酒店都占据着最美的风景点,VICTORIA的THEEMPRESS,面对的是INNERHARBOR;路易斯湖的CHATEAULAKELOUISE,建成于1925年,更是包揽了整个LAKELOUISE;班夫的FAIRMONTBANFFSPRINGS,建成于1888年,改建于1928年,座落于SULPHURMT的山脚,旁边就是弓河瀑布(BOWFALLS)。无一例外,酒店本身就是一道传奇的风景。
大概是当年玛丽莲梦露主演的《不归河》把外景选在这里,这条瀑布得以一夜成名。看过这部经典爱情影片的人,大概都不会忘记,就是在这个瀑布下游湍急的河流上,梦露和她的情人,乘着木筏与印第安人枪战的壮阔场面,这条河(BOWRIVER)也的确是条不归河,横穿阿尔博塔省,最终流入了太平洋。
这些酒店的正常价格,都在每晚500加币以上。鱼抱怨我农民,没有把酒店订在CHATEAULAKELOUISE或者BANFFSPRINGS。那个季节,CHATEAU那家酒店背湖的房间是499而面湖的房间要999。鱼对此毫不惊讶。鱼有时的奢侈是我不能认同的。但也许正是他这样的性格,让他看起来凭添了些浪漫的气质和潇洒。我是不会大头到要用正常价位定酒店的人。如果我一定要住在CHATEAU,大可冬天的时候去滑雪。冬天有折扣的时候,三天两夜的一个滑雪的促销计划,只要399。
我们终於只是以一个过客的眼神把那些酒店留在了底片中,期待有着一日,可以做回房客。鱼说这并不是什么难事,难的是你要想得开,才能住得心安理得,住得很享受很泰然。在富人,这肯定不难做到,但穷人,除了鱼,我不知道还有谁能做到,至少我做不到。
看湖是我们,确切的说是我,最热衷的事情。一个桥,一个水,是我最爱的风景。桥总是给我无尽的想像空间,而水总能让我安静下来。这一行,算是如我所愿的我们一直在走桥,一直在看湖。
回到BANFF,最大的湖是LAKEMINNEWANKA,自然是不会错过的。那个早晨,我们顶着晨雾去看这个大湖,我们又是仅有的游人。这个湖,大概是生错了地方。在我们这一路看了太多得天独厚的湖之后,它显得异常的平淡,加上上天也没有特别的眷顾它施舍给它一丝让它绚丽起来的阳光,灰色就成了它唯一的色彩。更不幸的是,这一天,鱼的身体状态很不好,忍着痛,他对所有的景致都失去了兴致。虽然他没有责怪我,然而却是我的错。我炒了太油的饭,让鱼的胃开始绞痛。而他一直忍着不言不语。这让我更加的内疚。鱼说这个秋天的旅行,他经历了很多从来没有过的感受,包括痛到夜半不成眠。这是在他好了之后当玩笑说出来的。而我的歉意,却只能埋在了心里。
多出来的时间让我们能放心地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想哪里停就哪里停。我们就是这么走进的BOWVALLEYPARKWAY,一路沿着BOWRIVER,从BANFF慢慢地往LAKELOUISE开,一路走,一路停,耳边反反复复地听的都是陈晓东的那首《比我幸福》。鱼有时会指点我怎么采光,怎么框景。我一直奇怪同样的背景,他拍出来的照片,色彩总是比我拍出来的亮丽些。但对於他框景的构图,我一直不很认同。我觉得每个人的侧重都不同。也就是审美观吧。
最后的风景
鱼不喜欢赶路。一天开800公里在我看来是很正常的事,对鱼,则是不可思议的自虐。故此,我们提早一天赶到了REVELSTOKE,一个途中的小镇。我们因此错过了路易斯湖的落日,那是我心底最大的遗憾。鱼是有心想成全我的这个心愿的,然而我却不得不考虑他的劳苦。落日之后再赶2,3百公里的路,是很痛苦,很残忍的事。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这么要求他。
我们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最后的风景,不是路易斯湖的落日,而在鱼选定的那个小镇。这个小镇,让我看到了另一个世外桃源。
一清早的大雾,把一条哥伦比亚河(COLUMBIARIVER),笼罩得像人间的仙境。看着飘飘渺渺,浓浓淡淡的晨雾缭绕在脚下的河里,山间,林中,万物仿佛都生了烟,真实和不真实在一刹那间让我们忘了自己是在人间。那个早晨,我们绕着那条河走来走去,长久地不肯离去。直到太阳的光芒毫不留情地照亮了大地,晨雾消散在那肆虐的光芒中,山露出了全脸儿,树看到了根基,小河也绽露出了活泼,桥也结结实实地跨在河岸上,一切都开始真实起来,我们才开始踏上回程的路。而脑中,永远也抹不去的是这最后的早晨的最后的风景。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早晨我看到的那个牧场,望不到边的栅栏圈着松散的牧院,草场上蒙着淡淡薄薄的一层晨雾,草是那么青那么绿,远处,一匹白色的骏马在晨光中散着步,那么悠闲那么儒雅,那幅画面,美得就像梦境。
鱼嘻笑着问我:是不是以后要改改你走路的习惯了?鱼对我要走遍所有的国家公园的计划不屑一顾,对我把地图精确到每个弯道的习惯更是斥之以鼻。他一直坚持最美的风景就在不为人知的小镇和山村。而往往迷途中的收获要远远大於你明确了目的地的奔波。我不能说他不对。不知道是他总迷路才得出了这样的心得还是有了这样的经历后更加深了他对於无目的无目标无距离无方向概念的旅行的执迷,反正,结果是一样的,他的随心所欲的确是总有些意外的收获的,然而,他总是走丢。除了没有动用警方送他回家,其余的办法他都用过了。我也不能完全的同意他,尤其,他对待什么事情都是这么的随心所欲,无计划无章法。毕竟我们不可能永远都在迷途中等待意外的到来。可以说,意外的惊喜,和崇拜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无知。
是旅行就有终点
回城的路,我和鱼之间的默契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越接近城市,我们也就越接近必须去面对的那个现实的世界和回到必须习惯的日常生活。
为鱼送行的宴席已经摆在了一户亮着灯的人家,一个个熟悉的,生疏的面孔,都洋溢着同样热情的笑容,祝酒的辞令很快带出对我们这孤男寡女同行一路的好奇,和对我们没有演绎出什么风花雪月的事的遗憾。这大概更进一步地验证了我们两人都是适合做兄弟而不适合做情人的人。这样的同行,其实很难得。
对於完全沿着不同的人生轨道行走的人,唯一的交点就是旅途中走在一起的那段时间。而终究,我们还是要回到各自正常的轨道上,继续走自己的路,活在固定的地方,过所谓的正常的生活。大部分的时候,人,都是要一个人走路,一个人生活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任何一段旅行总是有终点,该结束的时候,总是要结束的!在结束的时候,我由衷地感激鱼,感激他能如此辛苦地陪我这趟秋天的旅行;感激他成全了这个期待了很久的梦想,感谢他,一路的照顾。
洛基山脉,我们的旅行在这里告一段落了,但,我们一定会再回去的,在不久的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