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三里屯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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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挝大使馆出来,是下午三点多,北京的风肆虐,但是阳光很充足,灿烂地照在身上,并不慵懒,反而急匆匆。

我从三里屯北街走到南街,边走边给静打电话,逗地她呵呵笑。我生性有逗女朋友的本事,看见男生就自然地收敛了爪子。大概觉得男人女人是不同性质的动物,就象林白说的,有些事情一旦发生就改变了人的性质,如杀人,你杀了人就是杀过人的人了,但是吃饭这样的事情你吃了多少次都改变不了一个人的性质。男人和女人的不同性是天生的,小时候不相信,凡事都要争一争。都说女生数学不好英语好,我偏来个相反,数学一直领先,英语一直巨烂,当然这个跟性别无关。

我的英语已经烂到填不了表格,看着都熟悉,却叫不上名字,估计那些英文也不认识我。大使馆的人一定要我把空白的地方填上,我就跟他胡搅蛮缠,三次才算填写成功。其实很多地方我是胡乱填的,管他对不对,反正能凑合——这是我的性格习惯,从来不追求完美,我老公恨死了我这一点,我屡次答应说改改改,其实心里都嘀咕:“我就这样,如果还有机会重来,我还这样。”

因此他很奇怪我当年怎么3天学会了剪片子,8天后开始教同事,1个月后成为栏目工作量最多的。其实我也不知道。

办签证的显然是位老挝老乡,中文似乎不错,对我的英文很不屑,我心里有些不爽,但是脸上不时露出小白兔般的神情,这叫不耻下问、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

他最后问:“你是上海人?”我长得象南方人,已经几百几千个中国人民这么跟我说过了,但是一个老外居然也这么问我,真是邪门。

“不是。”

“北京的?”

“不是。”

“哪的?”他老兄这才叫不耻下问。

“东北。”

他啥也没说,估计对东北不熟悉。撕一张纸给我,“下周二来拿。”

我很客气地道谢,走出来的时候,心情很好。凡是办证件的地方都象牢笼,每次办证件都希望是最后一次,可是下次还有很多事情很多名目需要你去办。我真心希望把我的指纹、个人资料、DNA、血型什么的统统输入到某个系统里,往某个机器那一站,或者给他们一根头发,就立即知道我是真是假、有无犯罪记录等等。

真是惭愧,我的包里有数本英语书。

我拎着沉重的一堆英语书走在三里屯。

一些店很熟悉,一些店很陌生。这是当年常常来的地方,但没有灯红酒绿声色犬马。我不是个喜欢夜店的人,从来没喜欢过,一到夜里我就困,被拉去迪厅看衣服看包都能睡着,看来我不适合那里,我们不相溶。

可是阳光下的她,很好看。看惯了浓妆,素面朝天的样子更觉得亲切,以前嘴太红,眼皮太青,脸太白,什么都做到十足十,凑在一起反成败笔。

曾经在四季里走过这里,曾经见过它的嘈杂喧嚣,这个下午,只有长椅上的老人,店门口打哈欠的年轻人。春风一点都不温柔,反而有几分凌厉,它细细地走过三里屯,提醒着人们的记忆:爱恨、放纵与轻狂。喧哗着、喧哗着,旧的忘记,新的又来。象海浪,也象生命。

一个老爷爷在接小孙子放学,骑着小小的三轮等候。我招手,拦住了一辆车。

感冒更加猛烈地袭来,我在车里越来越难受。

路一点点接近家,一点点离开三里屯。

想起《没有月亮的晚上》,湄终于在一个白天拉开窗帘,看见了一个残败的家,地毯很旧了,沙发上有一道头油留下的印儿,这一切是她陌生的,包括镜子里那张苍白的面孔。我不行,我始终过不惯夜生活。

三里屯,呵呵,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想念这里。想念常常有附加的理由,譬如同某个牵心思念的人在一起,可是跟我一起来的多是同事,我不想念他们,我们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

可是兴许我会想念这个下午的阳光。

200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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