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期间去了一次英国。一直向往那里,觉得那是一个有文化、有历史、有人物的国家。那些文学作品,现实人物和小说人物带着鲜明的“英国“印记,曾经令我深深着迷。《简爱》至今仍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之一;福尔摩斯,这个“我所见过的最聪明的男人”;赫克尔.波洛,
出自一个英国女人的“比利时小人”;莎士比亚和他的“生存还是死亡”;《傲慢与偏见》里充满个性的达西先生;《英国病人》,我最喜欢的电影之一,还有那些带着迷人英国口音的演员,让我曾试图也想让自己能如此优雅地说英语。英国还盛产探险家,书架上的两本书,《世界上最糟糕的旅行》就是写的一帮英国人在20世纪初去南极探险希望能第一批进入南极圈却最终失败的真实记录,读来令人唏嘘不已;《智慧七柱》的作者阿拉伯的劳伦斯,更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让人充满无限好奇遐想的人物。英国曾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对整个世界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这真是怎样的一个地方啊!
去之前做了很多功课,定下了以下大致行程:
从上海至伦敦,在伦敦呆上两天,再从伦敦飞爱丁堡,在爱丁堡一天再坐火车去格拉斯哥,也是一天,之后坐火车去湖区,花上两到三天,再从湖区去往科茨沃尔兹两天,从那里回到伦敦再回上海。
机票签证有惊无险顺利拿到(签证费好像比去美国的还贵)。值得一提的是去往伦敦的飞机全满,因为赶上英国学校开学,整个飞机上都是小留学生,让我感叹在英国的中国留学生之众以及他们父母之不易。
印象里的伦敦是阴郁的。到的那天晚上正在下雨,气温没有想象中低。酒店是我们自己集团的,拿的是员工价,服务一般,房间小小的,对欧洲的酒店期望值不能太高,能有这个价格已经笑死了。
第二天因为Vincent要开会,我有一整天的时间自己逛。伦敦分成六个区,地铁极度发达,共有11条线,基本上到哪儿都可以用地铁。主要景点都集中在一区,买张一二区日票就可以逛遍,所以我在伦敦的两件武器就是带来的旅游书和地铁图。
伦敦的中心点是Trafalgar
Square。从查令十字地铁站出来的时候正在下雨,广场上人不多,后来有一次再经过时能看到很多人在这里休息闲逛。从广场伸出很多条路,交通繁忙,空气里一股汽车尾气的味道。沿着其中一条White
Hall街往下走,离开广场的嘈杂,不一会儿到了近卫骑兵司令部(Horse
Guards)。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整赶上他们每天11点的换岗仪式。整个仪式在一块大空地上举行,面对面各站着5,6匹高头大马和骑兵,马站着的时候几乎纹丝不动,骑兵则一脸严肃,戴着夸张的头盔,靴子一直穿到大腿中部,红白的军服很醒目。他们偶尔交换一下位子,整个仪式持续大约二三十分钟后,一对人马离开空地不知回去哪里了。
再往前走,经过唐宁街。路口有栅栏门和警卫栏着,有不少游客往里张望,我也逗留了一会,看看从里面出来的人和车辆。
再下去是有名的议会大厦,大本钟和威斯敏斯特教堂了。看着大本钟,就让我想起《39级台阶》和男主角挂在上面的情节。议会大厦占地面积庞大,整个建筑让人印象深刻。Westminster是一座哥特式教堂,华丽异常,有40位皇帝曾在此登基,它还是个大墓地,葬着多位皇室成员,以及不少名人,只是需要更了解英国的历史才能更清楚这些人物。
此时已是饥肠辘辘,找了个小巧的咖啡馆吃过午饭后,再去白金汉宫,下午三点左右到了伦敦博物馆,因为时间关系,就直奔埃及馆,那些木乃伊看得我兴趣盎然,特别是其中一具已打开的木乃伊,我怀着惊恐的心情惊叹她竟保存如此之完好,还能看到手指甲。
晚上,Vincent的老板作东,吃了一顿豪华西餐,但正如所听说的,英国菜实在不怎么地。
说说对伦敦和伦敦人的印象。伦敦人几乎全民牛仔裤,满大街都是穿各种牛仔裤的,很随意,有些非常显身材也很能穿出风情,和在国内看到的不一样,可能和她们的身材有关,少见大胖子,美女却不少,有金发也有深发的,脸部线条的精致让我经常忍不住多看好几眼。伦敦人不热情,但很礼貌,生活状态看上去还不错(尽管物价惊人难有存款)。伦敦是个很有玩头的城市,景点多不用说,还有很多博物馆和公园(大都免费),有很喧闹的地方,但闹中取静的去处也比比皆是,往往隔一条马路就是另外一番景象,让人羡慕他们有这样的环境。伦敦出名的贵,对中国人更是如此,什么都要乘以15,一顿最简单的饭两个人两三百太正常。
伦敦是个有魅力的城市,这次只是匆匆走过。就像一位作家说的:“当你对伦敦厌倦之际,就是对人生也已经厌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