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于2000年从举办首届梨花节以来,大力发展农村旅游经济,绵竹市委、市政府将沿山乡村开发列为全市三大发展战略之一,历经七年后我市乡村旅游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高、中、低不同档次有近600余家农家乐的乡村旅游观光经济带(区),如何规范农家乐,为游客提供优质的乡村旅游服务就成了我市旅游管理的中心工作。为此,绵竹市在借鉴成都市对农家乐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多次论证,反复酝酿,历经近三年,出台了《绵竹市关于加强农家乐管理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乡村旅游从此迈上了一条有制度保障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标志我市乡村旅游从过去的自由发展从此走上了规范之路,《暂行规定》的出台必将促进我市旅游事业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