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委、县政府为做大做强旅游业,给游客创造更加宽松、舒适、安全的旅游环境,高度重视质监队伍建设。
2003年,长岛县编委专为县旅游局批复成立“长岛县旅游稽查大队”,从旅游、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抽调具有行政执法资质的人员,集中统一办公、统一行动,全面参与长岛县旅游行业管理、“渔家乐”行业管理及旅游投诉纠纷的受理等项工作。县旅游局为稽查大队配备了专用车辆,每天巡回于各旅游企业、港口码头、渔村监督检查,保证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处理各类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2004年,县编委批复成立了长岛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与旅游稽查大队合署办公,对日常一般性旅游投诉纠纷实行现场解决,改变了以往多头管理、推诿扯皮和效果不佳的现象。
为解决质监所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管理部门,从2005年起,县旅游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一些较大案件实行案件转办制,要求转办单位限时处理、限时反馈意见,对在时限内处理转办案件出现推、拖、扯现象及由此引发行政复议或向上级主管部门重复投诉的,由旅游管理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县考核办对该单位进行扣分处理。今年以来,稽查大队共发出转办单8份,均按时、高质量地进行了处理,无行政复议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