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空头机票”惹麻烦 成都旅客拒绝30%赔偿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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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售3张机票,旅客买了机票却登不了机,而且没有合理解释。”昨(24)日,购买了南方航空由成都飞往武汉的CZ3448航班机票的3名旅客,由此延误了7个小时。其中一位旅客拒绝接受南航赔偿,并表示将聘请律师,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买了机票 却没有位置了

上午11时,3名成都旅客原计划搭乘南航CZ3448航班前往武汉,可在双流机场办理登机牌时,被南航工作人员告知:“飞机全舱满员,已无空位,很抱歉你无法登机。”听到这番话,3位旅客感到非常纳闷:明明买了机票,为什么不能正常登机?“飞机不是有多少位置就卖多少张票吗?怎么还会出现多卖票的情况?”旅客顾晓岩女士掩饰不住心中的疑惑与愤怒。据其介绍,CZ3448航班本是11时45分起飞,她在11时05分来到双流机场,当托运完行李正在办理登机手续的时候,却被南航工作人员告知,飞机已经全部坐满,他们不能登机。“当时我就感觉很火大,一方面是因为我在武汉上班,下午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要召开,另一方面是觉得我花了钱买了机票,为什么不能正常登机?另外,明明没有座位了,航空公司为什么还要多卖票?为什么在卖票时不说明是超售?这是对消费者不负责的表现。”同时,另外两位未能正常登机的旅客也表示,当被告知无法登机后,心里也非常郁闷。

拒绝赔偿 不排除打官司

11时45分,CZ3448航班已经起飞,3名无法登机的旅客只好到南航理赔中心办理理赔手续。工作人员解释说:“本次航班多卖出3张机票,是由电脑售票系统的操作程序造成的,我们会按照南航相关规定向3位旅客进行理赔,并安排其乘坐下一班到武汉的飞机。”

按照南航的规定,在扣除50元的机场建设费后,未能登上航班的旅客将获得原有机票价格30%的赔偿额度。以顾女士为例,除去机场建设费后,她的购票价格为840元,按照30%的赔偿额度计算,她将获得252元的理赔。由于机票价格不同,另两名旅客将各获得230元的赔偿。据南航工作人员说,经过协调后,3位旅客搭乘当日18时30分的国航CA4587航班飞往武汉。

不过,一位姓胡的旅客却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理赔。他说:“30%的理赔额度是南航单方面制定的,并没有与权益受损方的旅客商议并达成一致,属于强制执行。对这样的赔偿方案,我拒绝接受。”记者看到,在南航出示的“非自愿弃乘赔偿单”上明确说明:“只要收到航空公司的索赔款项,旅客就正式放弃对航空公司在法律上的要求与权利。”“因为航空公司的超售,耽误了我一天的时间,这个经济账能算么?230元就能补偿我的损失?”胡先生说,赔偿金额不是问题,关键是航空公司一定要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解释不通,他不排除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空头机票 是种自利举措

据了解,超售机票也叫空头机票。一般来说,机票超售的国际惯例是:为了避免有乘客不登机造成座位资源浪费,航班实际订座一般多于飞机客舱可提供的座位。在超售机票时,国外航空公司会书面告知乘客本次航班超售,而且国外航空公司的超售比例在2%左右,造成无法登机的情况比较少。

有专家认为,从法律的角度看,乘客购买机票后就与航空公司达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就应该享受与航空公司约定的服务。而且从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来看,超售机票是航空公司为了避免损失的自利举措,如果要乘客来承担超售的后果,显然缺乏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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