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举办《旅行社条例》培训班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7-16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近日,延边州《旅行社条例》培训在延边州旅游局培训中心举行,延边州内各县(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和90多家旅行社总经理共计15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邀请了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副处长张立军,《旅行社条例》及实施细则、《旅行社条例》处罚细则进行阐述和解读,省旅游质量监督所副所长赵红石并与参会者现场互动交流,答疑解惑。

《旅行社条例》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旅行社条例》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举办本次培训是为了使延边州旅游从业人员更好地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通过培训宣传,要求深入全面地普及新条例、新细则的知识,让全行业了解、掌握、理解其内容和精神实质,推进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保证全州企业在新条例正确指引下,实现全面提升服务品质,推动旅行社行业转型升级,为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