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旅游局出台规定:自7月15日起,全市所有旅行社均不得安排本社汽车旅游团在夜间(当日晚11时至次日凌晨3时)行车。
按照相关规定,旅行社提供的汽车旅游行程,早上出发时间不得早于凌晨3时;晚上到达目的地的时间不得晚于晚11时;晚11时前不能抵达目的地的,旅行社必须安排游客住宿,不得连夜行车赶路。未按照规定安排住宿、连夜行车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同时,市旅游局还要求各旅行社在租用旅游车时,要严格审核车辆的营运手续,保证其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签订租车协议并对旅游车实施全程安全监管,确保旅游交通安全。
据了解,目前唐山市各大旅行社都已经按照这一规定重新设计、调整了一批短线旅游产品,今起将陆续投放市场。同时也希望广大游客朋友自觉抵制“夜行团”。唐山市旅游局监督举报电话:0315-2819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