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制订保障措施 打造四大类乡村旅游产品
6年培育20个特色乡村景区
近年来,农家乐旅游红遍赣北大地,使人看到乡村旅游的诱人前景。九江市为此采取专门举措,计划到2015年,实现培育20个富有特色具有竞争力的乡村旅游景区(点)、20个旅游强乡强镇等目标。
乡村旅游是以乡村地区为活动场所,利用乡村自然和人文历史资源,吸引游客前往休闲、观光、体验、购物及学习等活动,已成为当今世界正在兴起的旅游形式,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九江市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一流、田园风光优美,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得天独厚、优势十分明显。九江市为此推出了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努力把九江乡村旅游打造成中国乡村旅游的品牌,真正成为九江市旅游产品的新卖点、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亮点。到2015年,全市培育20个富有特色具有竞争力的乡村旅游景区(点),20个旅游强乡强镇,50个旅游特色示范村,1000家星级农家旅馆,全市乡村旅游年接待量达300万人次,占全市旅游接待总量的15%;实现旅游收入20亿元,占全市旅游总收入的16%;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农民人均年增收50元,带动直(间)接就业10万人。
据悉,本着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规范经营、永续利用的原则,我市为此正着手统一编制九江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连点成线,重点抓好环庐山风景区乡村旅游圈、沿庐山西海乡村旅游带和环鄱阳湖乡村旅游片的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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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乡村旅游有“戏”了
打造四大类旅游产品
根据九江市乡村旅游资源特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期重点打造四大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
接待服务型:以“一环四沿”(即:环庐山风景区和沿昌九、沿西海、沿鄱阳湖、沿长江)为重点,围绕游客和市民需求,发展一批以餐饮、住宿、农业观光为基本元素的特色乡村旅游项目。
农事参与型:以50个旅游特色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事季节和农特产品加工,大力发展农耕文化和观赏性、参与性较强的“农家乐”体验项目。
休闲度假型:以20个旅游强乡强镇为重点,以环庐山西海、环鄱阳湖优美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为依托,兴建观光、娱乐、休闲、度假设施,为游客和市民提供休闲、游乐、科考、探险等服务,满足其回归自然、享受自然的消费需求。
文化参与型:整合各类文化遗产,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古村落、古民居以及九江历史文化、名俗文化、名人文化,开发一批集文化体验与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乡村旅游项目。
发展乡村旅游保障
九江市已制订并要求各地制订和完善扶持乡村旅游发展的保障措施。
利好之一从2009年起到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重点乡村旅游项目规划、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市场宣传促销和考核表彰奖励。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乡村旅游发展。
利好之二对从事乡村旅游开发并在农村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最高限额。
利好之三放开乡村旅游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原则,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激活农村宅基地资源引入市场机制;对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乡村旅游开发,依法经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自然人使用,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与开发商合作开发乡村旅游项目;通过招商引资,鼓励引导市内外各类企业、经济实体、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采取独资、合资、合作、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民采取入股或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为龙头,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组建乡村旅游开发公司或合作社,投资开发经营乡村旅游景区景点。
利好之四鼓励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通过金融产品创新、改进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满足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