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阳县政府为加快推进全县乡村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专门印发了《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三项扶持,突出五个重点,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近年来,青阳县立足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市场优势,深挖发展潜力,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新路子,形成了以农家乐为主体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为群众创造了致富增收平台。但目前乡村旅游还处在起步阶段,规模小、档次低,特色不明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
青阳县将落实的三项扶持,一是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各乡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土地、规划、建设、培训、宣传促销等方面予以支持。二是在资金上给予扶持。鼓励部门、企业、个体户,以股份合作形式参与开发建设,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投入乡村旅游开发;金融部门加大对“农家乐”农户的信贷扶持,提供优质服务;县财政从旅游发展基金中切块支持,实行以奖代补。三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扶持。在农村沼气建设、乡村道路、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方面,向乡村旅游景点倾斜。
突出五个重点具体为:一是制定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深入调查特色乡村旅游资源,建立乡村旅游资源目录,编制好《青阳县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二是加强乡村旅游业行业管理。制定《青阳县乡村旅游管理办法》和《青阳县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不断促进乡村旅游产品提档升级。三是抓好乡村旅游试点工作。选定3—5家作为示范点,加强对示范点的指导,帮助规范服务,提升档次,使之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改善乡村旅游环境。积极整合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卫生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实施“一村一品”、“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和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彻底解决乡村脏、乱、差等问题,着力塑造乡村新风貌,为发展乡村旅游奠定基础。五是各司其职,全力做好服务工作。旅游、宣传、劳动、文化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为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