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有效遏制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从8月上旬起永春县人民政府开展旅游景区沿线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永政办[2009]101号文件)。
8月12日—14日,永春县政府张传统副县长带领县政府办、交通局、公路分局、旅游局、安监局和交警大队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各乡镇、旅游景区检查沿线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专项整治活动抽查石鼓、岵山、蓬壶、锦斗、呈祥和牛姆林等单位作为督查对象,重点督查省道206线至北溪村、牛姆林溪塔格至停车场、石鼓魁星岩区内水泥道路、石鼓东安至百丈岩、蓬壶镇区至百丈岩、蓬壶镇区至仙洞普济寺、呈祥东溪大峡谷沿线公路和锦斗镇区至乌髻岩沿线旅游道路安全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乡镇、旅游单位基本上能够重视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布置防御措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旅游应急救援预案。但仍然存在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交通安全标识损坏、旅游道路修养不到位、道路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等现象,检查组已责令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有24处,当场整改的有5处。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要求各乡镇、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分阶段分步骤完成整改工作。在隐患尚未整改完毕期间,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主要采取措施:一是要及时增设必要旅游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二是要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施工设计工作;三是要在8月份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或委托施工队伍实施建设,确保2009年11月前完工。(张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