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将向游客征收30元古城维护费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8-26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云南省发改委、财政厅近日下发对大理古城和洱海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称,云南省拟对进入大理古城的游客征收每人次30元的古城维护费,以筹集古城保护资金。

通知称,大理古城维护费将实行定额和定率两种收费办法向古城重点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旅行社行业根据其接待进入古城的游客人数,按每人次30元定额收取;旅行社以外的其他行业,按营业收入的1%定率收取。征收主体为大理市古城保护管理局。由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收取的洱海资源保护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每一乘客每人次30元的收费标准,向在洱海内从事旅游载客航运的经营者收取。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