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被业内称为“国际惯例”的“12点退房”行规将成为“历史”,在上月刚刚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超过12点退房加收费用的规定被删除。4日,福建省饭店业协会会长邹子平透露,今后福建省饭店行业将效仿新规,推行人性化的退房服务。
宾馆饭店业“12点退房”的行规近日“寿终正寝”,正式退出全国旅游饭店业行规,但更换的条款未对收费时间点作明确限制,仅要求明示。该行规此前被消费者协会点评为排除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则。而制定行规的行业协会一度称其为“国际惯例”,不可更改。
“事实上,福建省内的大部分星级宾馆饭店前几年就已经把这个所谓的‘12点退房’行规给废除了,很多酒店都是采取和客人之间‘好商量’的方式对待退房问题。”福建省饭店业协会会长邹子平这样表示。据邹透露,在上月中旬,福建省饭店业协会举行的例行会议上,就曾经把“延迟退房”的议题提到会议上讨论,会议上,大部分饭店业的从业者也都通过了“推行人性化退房服务”的议题,今后将在省内全行业推广。
记者调查
延迟退房,福建省先行一步
据了解,早于此次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更改章程的步伐,我省的酒店业界已经在推行更人性化的退房服务。
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我省的大部分星级酒店的退房时间还是“好商量”。如客户有延时需要,只要提前告知酒店要延时至几点,基本上都能得到满足。一般来说,酒店退房时间都能延时至14时左右,如果该客户是经常入住该酒店的常住或者高端商务客户,还能延时至16时。
旧规
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
新规
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江娟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