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买房、买车采用分期付款的形式了,但家电市场分期付款的冷清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其实早在1998年,江门市就已经有了家电分期付款业务,而且还火爆了1年多,但是好景不长,犹如昙花一现,到2001年,家电分期付款渐渐销声匿迹。江门市区某银行中,当年曾经办理过这类业务,并且自己也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台电脑的陈先生说:“当年这个业务很‘火’,1年多就有几百单,但是从2001年至今,五六年来的单数屈指可数。”如今,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家电分期付款为什么在江门行不通?以后这项业务还可不可能火起来?
红火一时的家电分期付款
1998年进驻江门江华路的中电联商,是江门地区较早实行家电分期付款的商场。在1999年全国刮起“家电分期付款风”时,作为经济前沿阵地的广州领先实施,江门紧跟。中电联商是在这阵风潮中呼啦啦摇旗呐喊、带头示范的一个。那时的江华路上还没有恒发、飞龙等家电大卖场,国美、益华也还没有进驻江门。
“那时候,家电分期付款作为一种新的消费理念,媒体相关的宣传铺天盖地,加之银行间竞争激烈,建设银行在住房按揭上取得巨大成功,中国银行不仅在住房按揭上与之拼抢,也希望在别的分期付款领域能分到一块大蛋糕,所以,中电和银行的联手,加上媒体的强势宣传,家电分期付款一时成为流行,而且显得那么理所当然。”中电的一位高层对当年背景如是分析到。
那时候的分期付款程序十分简单,中电也做了充分准备,“配了这么厚一大叠表格!”中电的这位负责人用两手比出一尺多高近两尺的高度。据说,当年的消费者只需要先去商场挑选中意的冰箱、电视或者空调,然后与商场方面谈好价格,再准备一份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个本地户口本(另一说本地户口担保人),一张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就可以首付30%的价钱,与银行签订一份《分期付款合同书》,最后直接把喜爱的家电搬回家就可以使用了。等于是银行先替消费者付钱给了商场,然后消费者按月还钱给银行。
有的顾客是先到商场谈了价钱,再拿着资料到卖场签约付钱,为了吸引顾客,商场还主动为顾客办理按揭程序,顾客只需要在商场里与银行签订《分期付款合同》就可以了,还有的顾客从报纸上已经了解了办理家电分期付款的各种前置条件,就拿着资料直奔商场,一次搞掂。由于牛刀初试,可选择分期付款年限的方式并不多,只有半年期、一年期和两年期。
“前两个月十分火爆,一般一个月都有几十单,最旺时一个月有100多单。想想看,买两三千元的家电的人较多,首付600元,按揭1000多元,半年期或者一年期,每个月只需要还一两百元,就可以提前享受高档的生活条件了。”中电的这位负责人回忆起当年情景,脸上仍不自觉泛起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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