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近期的监督抽验中发现,从外省市进入上海的猪肉,有部分检品被检出含有“瘦肉精”成份,本市已发生多起因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肝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预警,屠宰和肉类加工企业宰杀生猪和加工猪肉前要索取检疫合格证,禁止生产加工和销售含“瘦肉精”的生猪、猪肉。
目前,国家已明令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昨天,食药监局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提醒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业和市民购买猪肝等内脏一定要到超市、卖场或批发集贸市场的固定摊位等正规渠道购买,切忌到无证流动摊贩或市场外的临时摊位购买。购买肉品时要仔细查验出售者持有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同时要尽量索取发票或交易凭证,以便溯源。同时,一旦查实有关单位和个人有生产经营含“瘦肉精”肉品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法律解释,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新闻晨报作者陈里予)
市食药局发布警示公告
谨防“瘦肉精”中毒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透露,在近期的监督抽验中发现,从外省市进入上海的猪肉,竟有部分检品被检出含有“瘦肉精”成分;同时,本市已发生多起因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肝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发出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市民预防“瘦肉精”食物中毒。(青年报)
买猪肝勿到无证流动摊贩
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预警公告,本市已发生多起因食用含有“瘦肉精”的猪肝引起食物中毒的事故,食监部门提醒市民,购买猪肝等内脏切忌到无证流动摊贩或市场外的临时摊位购买,以预防“瘦肉精”食物中毒。
在近期监督抽检中发现,从外省市进入本市的猪肉中,有部分检品被检出含有“瘦肉精”成分。如果人食用了含有“瘦肉精”的猪肝或猪内脏后,会出现四肢颤抖、心跳加速、口干多汗和头晕头痛等中毒症状,对甲亢、心动过速、高血压病人危害更大。目前,国家已明令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一旦查实有关单位和个人有生产经营含“瘦肉精”肉品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法律解释,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为防止发生“瘦肉精”中毒,市食药监部门发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