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李沧稽查人员连查8家使用“问题油”的饭店
淄博厨师小杨过年后来青打工,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却在干了不到一个月的时候“逃”出饭店。“老板进的油都不是好油。”小杨给“3·15”维权热线打电话举报。记者随后将情况举报至李沧质监分局,稽查人员随后对辖区峰山路、大崂路的饭店突击检查,8家使用“问题油”的小饭馆被警告。
老板让用“问题油”厨师不安“逃”出饭店
“饭店炒菜用油有问题。”3月7日晚上,记者接到一名自称姓杨的淄博青年打来的电话,小杨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春节后他到李沧区峰山路上的一家小菜馆干厨师。他发现,饭店里炒菜的油都装在没有任何标记的塑料桶里,倒出来后,油的颜色也比较暗,没有一般花生油的香味。“我有时都分不清这是些植物油还是动物油。”根据做厨师多年的经验,小杨判断这些不是什么好油。
干了几天,小杨又发现饭店老板从来不去买油,而是有人来饭店送油。小杨和饭店里的老厨师聊天得知,这些油每公斤比正规渠道购买的花生油便宜2元钱左右。“每次看见客人吃我用这些油炒的菜,我心里特别不安,就怕他们吃出事来。”小杨前几天借口家中有事离开饭店。
稽查人员连查八饭店都在使用“问题油”
记者随即将情况反映至李沧质监分局。3月8日上午,李沧分局稽查人员对峰山路、大崂路上的天和、福顺、大崂福家村等8家中小酒店突击检查。“我们检查的8家饭店,家家使用的都是‘问题油’。”稽查人员说。
据介绍,这些饭店使用的油有的有牌子,但无生产厂家的名字、地址,没有“QS”标识,还有的干脆装在没有任何标志的塑料桶里,颜色和味道都与正常的花生油不同。稽查人员对这8家饭店发出警告,责令他们立即整改。
据李沧稽查人员介绍,他们调查发现,这些“问题油”都产自一些非法作坊,他们将对此问题做全面检查,希望辖区业户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花生油。
据记者了解,根据相关法规,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用于经营活动,可给予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