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天然材质、无毒家具”在美国第20届国际现代家具展(ICFF)遇冷的情况引起业内关注。在展会上最受欢迎的是“绿色家具”,究竟,“绿色家具”与“纯天然材质、无毒家具”有什么区别?国际上所说的“绿色家具”与中国的“绿色家具”又有什么区别?
目前,中国强制性标准规定家具产品中甲醛释放量应小于等于1.5mg/L。主要是对家具原材料中可能出现的对环境有害的化学成分的限制。一些达标的家具企业将他们的产品冠上“绿色家具”标签,称之为绿色产品。实际上,这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绿色家具”标准谁来订?
早在1994年,欧洲出台了第一个关于家具的《木制家具和家具设置生态标志》标准,对家具原材料中可能出现的对环境有害的化学成分加以限制。该标准包括以下多个方面:
木材:木材本身对环境没有任何负面影响,但制材时可能采用灭菌处理,灭菌剂用后能放出有害气体。标准规定,标志产品不许使用经灭菌剂处理过的木制材料。
塑料:塑料在家具中常以构件的形式出现,塑料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由它的添加剂决定的。标准禁止使用以下三类化学品为基础的添加剂:镉、铬、铅或汞等重金属或它们的化合物;氯化/卤化烷烃,或溴化二苯醚等有机物;具有甲基、乙基、丙基、丁基、辛基等烷基族的酞。
玻璃:玻璃本身对环境没有危害,但铅装玻璃在标准中是禁止使用的。铅装玻璃是指玻璃嵌入铅制金属框架而成的构件。它的生产与生产废料对环境都有害。铅能积聚于植物、积聚于生物链中。
胶粘剂与涂料:标准规定,在胶粘剂和涂料中,凡含有被北欧任何国家标准、法规归类为对环境有害的化学成分,每种的量都不应超过1%,而且它们的总量也不应超过2%。并规定化学品不应含有锡的有机化合物、卤化有机物或芳香族溶剂,也不应含有上述塑料材料中所列的酞、重金属及其化合物。
包装材料:标准规定不许使用含氯的塑料作为包装材料。
该标准提出两点原则要求,即:一、在原材料中,要求标明生产中所用木材的树种、原产地和采伐森林的类型;二、在生产中,要求对来自锯刨、成型、砂光、刮光等工序的木质废料与切屑进行再利用,作为新的原材料,或与其他物质构成组合材,或做能源,目的是减少对森林资源的榨取。
实际上,欧洲的这个标准只是相对于普通木制家具而言,并非“绿色家具”。其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制定了另一个关于家具的非强制性“绿色标准”,并于2001年8月在全国正式实施。(中国环保标准共分为三大类:环保标志、绿色选择、绿色食品,其中绿色选择是适合家具的环保标准。)多个方面的理化指标。如:在制造家具的原材料方面,要求用人造板材替代原木,板材中有毒物质的含量必须小于国家标准;玻璃中不应含有铅等有毒的重金属元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