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炊具 无火种下的野炊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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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是指在野外无制式炊具、火种和非标准饮用水可供使用情况下,利用就便器材所进行的热熟食制作。

无炊具

1、脸盆、罐头盒、钢盔用石头做架,或用铁丝吊挂脸盆、铁盒等物,用火加热,烹煮食物,烧开水等。

2、铁丝、木棍可将食物穿插缠裹在铁丝或木棍上,放在火边烧烤熟化。

3、石板或石块用火将石板烧烫以后,将食物切成薄片放在上面烙熟。将若干拳头大小的石块放在火中烧热,用棍拨到一个40厘米深的土坑内铺一层,石块上铺一层大树叶,放上食物,上面再铺一层树叶,将剩下的热石头铺在树叶上,然后再铺上厚厚的树叶压住,三、四个小时后即可取食。

4、黄泥用和好的黄泥在地上摊一个3厘米厚的泥饼,上面铺一层树叶,将野鸡、兔、鱼等物去内脏并脱毛及鳞,放在泥饼上,用泥饼将食物包裹成团,放在火中烧二个小时即可食用。

5、竹节选粗壮的竹砍倒,每2-3节竹筒砍成段,将竹节的一端打通,将米和水灌入竹节里,米约占三分之二,然后将竹节放在火中烘烤,约40分钟可做成熟饭。

取火

1、摩擦取火原始取火方法,要准备好引火媒。可选用干燥的棉絮、纱线、草屑或撕成薄片的干树皮、干木屑等。

A、弓钻取火。用强韧的树枝或竹片绑上绳子或鞋带做成一个弓,将弓弦在一根20厘米长的干燥木棍上缠绕2圈,将木棍抵在一小块硬木上,来回拉动弓使木棍迅速转动。会钻出一些黑色粉末,会冒烟而生火花,点燃引火媒。

B、藤条取火。

2、击石取火。找质地坚硬的石头。用刀背或小片钢铁也容易产生火花。

3、透镜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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