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国登山运动的发展,确保国内登山活动的规范化,刚刚结束的中国登山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一项法规性文件《国内登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即将公布实施。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登山活动的组队条件、登山活动的申报和批准、登山活动要求和成绩确认、罚则等六章。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中指出,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登山活动的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被授权具体管理全国的登山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是管理本地区登山活动的主管部门。管理办法适用于西藏自治区海拔5000米以上和其他省、自治区海拔3500米以上经主管部门公布的独立山峰的登山活动。
2000年,业余登山爱好者攀登玉珠峰发生5人遇难事件。对此,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登山活动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