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民县林业局用油漆涂在荒山上搞“绿化”,村民表示喷涂费用可绿化几座山。对于此事,昆明林业局负责人态度是:该行为无相关法规可以依据,“没说可以做,也没说不让做”。
如果“荒山染绿”只是一个油漆广告的创意,笔者可称赞其思维开放和构思精巧。但是,当“荒山染绿”竟是现实中职能部门的作品时,让人感到的就只有其行为的低俗和德性的缺失。因为,一个具有德性的行政人是绝对不会这样干的。按照行政德性的理论,一个有德性的行政人追求的是“内在利益”的实现。这些“内在利益”包括:成功的喜悦、精神的慰藉、良心的安宁。
显然,“荒山染绿”中缺少的正是这种行政人的德性。身为治理荒山的林业部门,不仅不及时对荒山进行实质性治理,反而以常规治理数倍的成本对荒山进行染绿,其目的究竟何在?退一步说,就算他们有所谓的正当理由和目的,他们能够面对自己的职业和良心吗?林业部门用染绿的方式造绿,这本身就是对其职业的讽刺;而高昂的成本和不容忽视的后果,则是对正直良心的直接亵渎。如果他们重视这些“内在利益”,会去用染绿荒山背叛自己吗?
同样缺失行政人德性的还有某些监管者。因为“荒山染绿”的行为无相关法规可以依据,所以“没说可以做,也没说不让做。”按照这位监管者的逻辑,绿化部门完全可以让位给油漆生产厂和施工队了,也许绿化现状并不乐观的中国就再也看不见沙漠和荒山了。反正,法规也没有规定不能对沙漠染绿。
可是,一个有德性的行政人不会不知道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常识,一个有德性的行政人也不会不懂得,有些常识是不用写进条文的。既然普通百姓都能感觉出“荒山染绿”的奢侈与荒唐,既然媒体都已经对问题的反常给予了特别关注。作为主管监督部门,作为相关行政人员,就不该对已经出现的问题搪塞敷衍。“荒山染绿”到底是什么性质?其成本和危害到底有多大?用专业的客观的态度去进行判断并不是一件难事。
行政人员是公共理性的产物,“公共人”才是他们角色的恰当描述。如果,行政人员分不清这样的定位,把职位的升迁、领导的提拔、外快的捞取等“外部利益”看成是行政行为的终极目的,就难免忽视“内在利益”的实现,最终成为没有德性的行政人。而如果没有了德性,行政职位也不过是普通的职业而已,依之赚钱凭之发财实在是“人之常情”。就算有时荒谬如“荒山染绿”,但终究可以从“经济人”的角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