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下调部分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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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英辉)南航昨天发布消息,自昨天(出票日期)起,南航下调长航线的燃油附加费。

中东与中国之间的燃油附加征收标准,由中国境外销售950元人民币、中国境内销售的1100元人民币,统一下调为550元人民币;中国与欧洲之间的燃油附加征收标准,由中国境外销售的950元人民币、中国境内销售的1100元人民币,统一下调为900元人民币。

中国与美洲、澳洲、非洲之间的燃油附加征收标准,以及中东与非洲之间、拉各斯与广州之间的燃油附加征收标准,由中国境外销售950元人民币、中国境内销售1100元人民币,统一调整为950元人民币;泰国、菲律宾、越南与美国之间的燃油附加征收标准,经中国没有超过24小时转机的航班,由中国境外销售950元人民币、中国境内销售1100元人民币,统一调整为950元人民币;欧洲与中南美之间的燃油附加征收标准,由1100元人民币下调为950元人民币。燃油附加费按航段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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