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大香林被评为省级生态旅游区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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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旅游局和省环保厅公布的第二批生态旅游区中,绍兴县大香林榜上有名,这是该旅游区近年来持续不断地开展生态旅游活动所取得的成果。

根据浙江省《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标准,由省旅游局、省环保厅等单位组成的验收评定组,近日对大香林风景区等全省11个创建生态旅游区试点景区进行了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绍兴县大香林乡村休闲旅游区被评为生态旅游区。

大香林乡村休闲旅游区作为绍兴县生态旅游的“先锋景点”,一直坚持“真山真水真文化、醉香醉美醉自然”的景区品质,以生态旅游为中心,展现特色休闲游为宗旨,开展了大香林桂花节、香林婚典、围棋赛等多项活动,旅游区所提倡的“休闲游”概念更是在游客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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