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旅游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建宁县旅游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重新完善修订了《建宁县旅游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制》。新的“一岗双责”制推行“一三三”管理,即:(1)坚持一个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全面加强旅游安全监督管理,防范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旅游,(2)实行三级管理。按照“局长—副局长—各股室、旅游企业”三个层次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逐级管理,分别明确管理范围、所负责任和应履行的职责,同时,明确各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必须落实的内容。(3)明确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举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奖惩制度等安全生产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制度内容,提出相应要求,严格抓好落实。(蓝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