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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旅游“二次创业”,加快建设海峡旅游(三明泰宁)产业园,泰宁通过设立“三类奖项”,不断完善考评奖励办法,对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省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和旅游项目团队工作组开展旅游产业工作考评,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一是设立“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奖”,列入县委、县政府表彰范围,但旅委会和旅游经营企业不参加本项考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单位按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8万元、三等奖0.5万元进行奖励。二是设立“旅游项目团队奖”,按照旅游项目团队工作要求,任务完成好、且有重大突破项目的工作组,每个奖励1万元。三是设立“旅游营销奖”,按照责任目标要求,完成全年接待游客增长指标,给予相关单位和有功人员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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