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暂住半年的非福建籍大陆居民 可申请赴台游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10-09-08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

6日起,在厦门厦门旅游 | 厦门旅行社

厦门旅游线路 | 厦门天气暂住半年的非福建福建旅游 | 福建旅行社籍大陆居民,可申请赴台湾台湾旅游 | 台湾旅行社旅游。这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的。

2008年12月20日,厦门开展暂住人员赴台湾(含金门、马祖、澎湖)旅游试点工作,申请的大陆居民需在厦连续暂住一年以上。截至今年8月31日,厦门市暂住人员赴台旅游达1600多人。鉴于社会反响热烈,近日,公安部正式批复厦门市暂住人口申请赴台游条件可缩短为6个月。

申请材料应包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身份证和暂住证原件、复印件,旅行社赴台游全额发票等。

对同时申请《大陆证》和签注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签发;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江荣义)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