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施旅游景区实行游客人数监测公示制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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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旅游景区的游客投诉较多,旅游事故不断,服务态度恶劣等,除了对该景区进行通报批评外,景区门票价格还有可能遭下调。记者昨日了解到,省发改委、省旅游局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节假日和旅游高峰期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和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优质上调,劣质下调”的双向调控制度。

劣质服务下调票价

按照《通知》规定,如果旅游景区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游客投诉较多,旅游事故不断,服务态度恶劣,特别是节假日和旅游高峰期接待能力不足,现场管理混乱,服务不到位,游览质量明显下降,旅游主管部门将对该景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价格主管部门还将按照管理权限下调该景区的门票价格,限期整顿规范。

“紧接着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这些指导性规定并结合相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称。

实行游客人数监测公示制

《通知》还指出,各旅游景区应实行游客人数监测公示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和旅游高峰期,旅游景区应实时监测公布游客数量,及时发现并解决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增强快速反应和协调处置能力。如果旅游景区内出现游客量严重超出景区接待和容纳能力时,景区应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采取相关应对措施,限制游客人数,引导游客合理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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