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横穿铁路被撞身亡家属告铁路局获赔2.4万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10-12-04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

本报讯(记者段华鹏 通讯员权金龙 呼广宇)七旬老人走亲戚,横穿铁路时被行驶的列车撞成重伤后不治死亡,老人之子将北京铁路局诉至法院。日前,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调解结案,老人家属获得赔偿。

2008年11月19日下午3时许,孙某到邯郸涉县西豆庄走亲戚,在穿越邯长铁路西豆庄火车站人行过道时,被由西向东行驶的火车撞成重伤。孙某之子认为隶属于北京铁路局的火车当时没有采取任何紧急措施,邯长铁路西豆庄火车站人行过道处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栏杆,更没有工作人员进行看守,这些都是致使父亲被火车撞死的诱因。孙某之子遂将北京铁路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合计15万元。

北京铁路局作为被告派员出庭,他们认为:老人孙某被撞后铁路部门第一时间通知了涉县人民医院,并在现场协助抢救并非不管不顾;孙某穿越邯长铁路线路处并非是人行过道,而是禁止行人通行的铁路线路。因为根据铁道部令第29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48条规定可知,列车运行速度120km/h以下的线路两侧可以不设置栅栏封闭。

经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调解,北京铁路局同意一次性赔偿孙某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2.4万元。

相关线路:北京旅游 石家庄旅游 邯郸旅游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