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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铁道部“普通列车乘客迟到车票作废”新规在火车时刻表"扬州市引发首例诉讼。12月7日,扬州市民曾振庆一纸诉状,将扬州火车站及其上属机构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对方退还17元车票款并就此新规向广大乘客作出合理解释。
12月4日,曾振庆女士在去扬州火车站赶火车途中,因汽车故障错过了当班火车。而根据本月起铁道部执行的新规,因“晚点”,曾女士持有的车票成为一张废票,无法改签下一班火车。曾女士觉得对这一新规难以接受,咨询律师后发起诉讼。
曾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此次诉讼将是一场“公益诉讼”。
据了解,原告代理律师已将诉讼材料递交至扬州邗江区人民法院,目前已进入立案审查和调解阶段。 (张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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