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市民状告“火车票成废票”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10-12-14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

本报讯 铁道部“普通列车乘客迟到车票作废”新规在火车时刻表"扬州市引发首例诉讼。12月7日,扬州市民曾振庆一纸诉状,将扬州火车站及其上属机构新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推上被告席,要求对方退还17元车票款并就此新规向广大乘客作出合理解释。

12月4日,曾振庆女士在去扬州火车站赶火车途中,因汽车故障错过了当班火车。而根据本月起铁道部执行的新规,因“晚点”,曾女士持有的车票成为一张废票,无法改签下一班火车。曾女士觉得对这一新规难以接受,咨询律师后发起诉讼。

曾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此次诉讼将是一场“公益诉讼”。

据了解,原告代理律师已将诉讼材料递交至扬州邗江区人民法院,目前已进入立案审查和调解阶段。 (张 晨)

相关线路:扬州旅游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