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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各旅行社进一步了解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内容、特点及运作流程;同时在全行业宣传贯彻旅游司法解释,提升各级旅游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旅游行业服务水平。12月10日,扬州市旅游局联合江保险经纪公司及市旅行社协会,邀请擎天律师事务所张一军律师在扬州恒春缘大大酒店举办相关内容的培训讲座。各县(市、区)分管行管工作负责人、全市105家旅行社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近150人,市旅游局调研员罗军、行业管理处相关人员出席并参加培训讲座。
首先由江泰保险经纪南京分公司薛红娜经理进行授课,她主要讲解2011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及配套“赠送型”旅游者意外保险产品。通过第一部分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中,从总体架构、保障与赔偿、服务优化、产品价格,第二部分配套“赠送型”旅游者意外保险产品保障、服务与统保示范项目配套、更贴合旅游行业特点、配套产品的方案与价格、配套产品的购买方式、产品价格,结合实际、列举各种案例、深入浅出培训讲解。袁辉副总经理在授课结束后为各旅行社答疑解惑,接收旅行社责任险咨询,搜集了涉及旅行社、游客利益意见并进行反馈。按照市旅游局汤天波局长的要求,我市到期投保率须达100%。通过大力宣传,正确引导下,全市旅行社对统保产品示范项目有了更深认识,积极要求投保这个产品的旅行社数理越来越多。截止目前,我市共65家旅行社成功投保,加上现场办理投保23份,预计本年度将能够按照国家、省旅游局下达指标完成任务。
市旅游局高度重视此次旅游司法解释培训,汤天波局长指出通过宣贯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清楚认识自身的经营风险,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提高风险管控水平,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他要求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处理旅游投诉同时,要根据旅游司法解释的立法原则,公平维护各方权益,提高旅游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为此,我局特邀扬州十大著名律师、擎天律师事务所张一军律师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他提出旅游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适应旅游业发展和司法审判实践的需要,它填补了我国旅游相关法律规定的空白,对于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旅游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他从其出台背景、出台意义、规定内容、相关法律依据进行逐条逐项讲解。旅行社老总在授课过程中认真听,仔细记,并结合经营中困惑和疑难问题不断进行咨询,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在诚信守法经营的同时,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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