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州大事记》记载:1982年2月9日,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24座,扬州是其中一座(江苏省还有南京市、苏州市)。
扬州春秋吴王夫差开始在这里筑“邗城”,隋朝开凿大运河以后,更成为南北交通的要冲,工商业发达,文化繁荣,是历史上闻名的商业城市和中外友好往来的港口,有唐城遗址、史公祠、平山堂、瘦西湖、何园、个园等文化古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扬州模式”
市文物保护专家晏炳森是扬州市首任文物管理办公室主任,他至今还非常自豪,因为扬州成为历史文化名城,不是自己申请得来的,而是国家公布的。
扬州有着近2500年的悠久历史,数千年的历史积淀给扬州留下灿烂的文化、众多的古迹、厚重的底蕴,扬州学派、扬州八怪、扬州琴派、扬州工艺、古运河、鉴真、盐运、漕运、南河下、东关街等都是扬州独特的文化现象和文化资源,而历史文化是不可复制的。5.09平方公里的老城区内有500多处历史文化建筑群、189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国文物保护单位12处)。为了有效保护古城,历届市委、市政府坚持从扬州实际情况出发,形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扬州模式”。
扬州曾经“三城并立”,从山上唐城到宋夹城、大城再到明清新、旧城,有着明显的由山上城市向运河城市移动的痕迹,并且保留着中国最完整的唐城遗址和宋大城四门遗址,整个唐城范围内环境风貌保护全国第一,这和许多城市在原址上累建有着较大的差别。
护其貌、美其颜、扬其韵、铸其魂
晏炳森回忆道,自1956年以来,扬州市先后编制过3次城市总体规划,每次总体规划中都包含了古城保护专项规划。经过多年实践,明确了“护其貌、美其颜、扬其韵、铸其魂”的名城保护总体思路,确定了老城区保护总体框架。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近几年又专门制定古城保护规划纲要,编制老城区12个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了谨慎推进古城保护,扬州市以“双东”地区为历史街区整治试点区域,稳步推进,积累经验;同时以文化里地块为民居整治试点,对符合保护规划要求、予以保留的每一户民居都按照“保护传统风貌,内部设施配套,周边环境整好”的要求,制订修缮规划方案。由此形成了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修缮方案为主要内容的规划体系,为古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扬州市对古城保护工作一直高度重视。1949年1月25日扬州解放,2月10日,当时的军事管制委员会即发出保护名胜古迹的“一号通令”。1982年成立了专门的文管会,1986年扬州又与长沙、曲阜等城市一道率先倡议成立名城研究会,推动名城保护的研究和探索。1992年,市委、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跳出老城建新城,为古城区保护和扬州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