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我区成立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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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自治区旅游局局长李春阳 (左)与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海生莲 (右)为宁夏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揭牌。

今后,我区游客到外省旅游遇到问题,不仅可以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也可直接投诉至宁夏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由该所对事件进行核实处理。

10月10日,宁夏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正式挂牌成立。据了解,宁夏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主要工作是受理旅游投诉案件,调解旅游消费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权益争议;处理涉及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理赔工作;对旅游经营者的服务进行监管和质量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以及其他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为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负责我区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和跨省、市旅游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结束了在外旅游遇到问题只能向当地投诉的历史,宁夏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投诉电话为0951—672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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