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江河口湿地 保护区范围确定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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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确定,并将立标示界。记者昨日获悉,日前省政府对福州市政府提交的《关于申报福建闽江河口湿地为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作出回复,同意福州市新建闽江口湿地保护区。

在这份回复中,省政府经过研究同意福州市新建闽江口湿地保护区,同时要求福州市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尽快按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立标,落实保护区土地权属,并予以公告。

省政府要求妥善处理好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不得在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据悉,保护区地跨长乐市和马尾区,东到闽江入海口与长乐海蚌资源增殖区连接;西临潭头港出口的正北方向与琅岐桥相望;南靠长乐潭头港出口水域、马山旧炮台外、五门闸堤坝外连接线、五门闸与三门闸堤坝外,文岭镇的水产池塘外侧、阜山码头北面的鳝鱼滩滩涂,梅花镇的下鳝鱼滩滩涂、梅花滩涂;北接马尾琅岐云龙白猴屿北侧河口水域。

保护区总面积3129.0hm2(平方百米,其中长乐2260.0hm2,马尾869.0hm2)。其中核心区877.2hm2(长乐877.2hm2),占保护区面积的28.0%,缓冲区795.1hm2(长乐348.1hm2,马尾447.0hm2),占25.4%,实验区1456.7hm2(长乐1034.7hm2,马尾422.0hm2),占46.6%。 记者 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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