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街区发展有"标杆" 行业标准即将实施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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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南京市旅游局牵头编制的国内首个《旅游特色街区标准》在南京亮相,年底有望在全市实施,规范南京旅游特色街区的发展。当天,“南京1912”被授予南京首个“旅游特色街区示范点”称号。

旅游特色街区是旅游业发展中一个新型业态,它把旅游观光、文化以及各类消费巧妙地结合起来,填补了都市休闲旅游的空白。市旅游局局长许宏说,南京首个旅游特色街区“1912”就是个成功的例子,从2004年开街至今,“1912”已经成为南京休闲经济的新亮点,日均消费人群已从以前的数千人上升到目前的数万人。

这种集众多时尚消费元素于一体的街区消费概念,近3年里迅速深入人心。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旅游特色街区”的出现,将南京人的夜生活推后了3—4小时,同时吸引了大批外地游客。“1912”街区的一位酒吧老板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2005年初刚刚开业时,酒吧一般晚上12点打烊,日销售额仅1000多元;半年后,凌晨3点打烊,日销售额已经超过4万元;而现在,尤其是节日期间,平均下来每天凌晨4点多打烊,日营业额要接近10万元。

这几年里,南京陆续出现了10多个类似的旅游特色街区,像石鼓路新天地、新城市广场、水木秦淮等。

为规范旅游特色街区的发展,市旅游局联合玄武区政府、南京财经大学旅游系联合编制了《南京旅游特色街区评定标准》,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后,将在全市实施。3到5年内,南京将再挂牌10个旅游特色街区。

《标准》对街区的面积规模、街区形象、公共基础设施、旅游环境等6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其中,经营管理的专业方向很有讲究,为避免同质化竞争,入驻街区的商铺要向品牌倾斜。另外,标准还要求特色街区必须具备集咨询、投诉处理、管理于一体的专门管理机构。

《标准》对街区提供的各种服务要求更细致。如街区内必须包含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的休憩设施,街道两旁每隔50—100米至少有一个憩位,停车场的泊位数量与机动车到达比在1:1.2左右,提供信息咨询的语种至少有3种,街区内的公共卫生设施、金融服务设施也必须全面。(南京市旅游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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