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新版合同与实际操作相脱节遇冷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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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诸多细节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纰漏,合同内容和旅行社当前的实际业务操作存在很大的脱节,本该在“五一”出境游档期实行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遭到省城旅行社的集体冷落。

记者昨天了解到,省城各家出境旅行社都已开始忙于“五一”出境游的产品推广和报名收团。但是,这些旅行社门市部使用的合同文本却还是由省旅游局和省工商局颁布的老版出境游合同,经记者调查发现,包括安徽中青旅、安徽中旅、安徽环球国际旅行社等省城出境社在内,几乎没有一家在即将到来的“五一”黄金周出境游业务中使用新版示范文本。

据部分旅行社负责人介绍,示范文本当下的遇冷,部分原因是因为颁布时间与“五一”档期业务操作时间距离过短,同时,该示范文本与旅行社当前的实际业务操作存在很大脱节,也是旅行社目前不使用该示范文本的原因之一。

举例来说,示范文本第17条规定:“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省城一出境社负责人对此表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游客遭遇拒签后,各国大使馆一般不会给出任何理由,这在旅行社和游客的责任归属上存在较大漏洞。”

此外,示范文本将合同取消的时限设为30天,旅游者或旅行社只有在30天以上提出取消合同,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否则按取消合同时间的长短支付旅游费用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但从各家旅行社昨天提供的“五一”产品清单来看,多数出境线路的报名截止时间都在出团前的10~15天。若按示范文本规定行事,就意味着游客报名后若取消则必须赔偿违约金;旅行社收团情况达不到成团人数,也必须成行,否则也要赔偿违约金。

另据省旅游局质检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省旅游局已经接到了有关出境游新示范文本的通知,正在组织人员对新版示范文本进行研究,不久之后,新合同示范文本有望在我省出境社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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