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导游突发精神病砍伤游客事件在全国旅游界都引起了不小的震惊,四川规范导游队伍也刻不容缓。”4月6日,四川省落实导游劳动用工暨旅行社管理工作会在蓉召开。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本次会议在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的实施意见》将于本月起在全省旅游界全面实施。
导游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工作会现场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府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治理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的劳动用工和导游人员劳动报酬管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切实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我省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四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四川省旅游条例》等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整治与发展,治标又治本的原则重点从改革和完善管理机制体制入手,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存在的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和劳动报酬制度不落实,旅行社及导游人员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和劳动报酬的保障机制,切实关心和维护导游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人员执业行为,不断完善诚信旅游体系,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促进旅游行业做大做强,积极构建和谐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旅游综合竞争力,实现四川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针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四川新闻网记者对省旅游局张谷局长进行了专访。张谷告诉记者,“由于旅游行业淡旺季非常明显,所以旅行社在养导游的时候有些顾虑,这是客观上的原因。另外,一般市场只有供需矛盾,然而旅游市场同时存在两方面的矛盾。因为好的导游是供不应求,但是普通导游则供过于求。为什么会出现人头费、管理费和保证金等费用?就是因为普通导游太多。所以旅行社根本没必要养那么多导游,而只是需要的时候才会让这些导游上岗。因此这种矛盾不解决,今后问题还会很多。所以,这是我们当前需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这次贯彻落实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和旅行社管理的实施意见,将会对规范旅游业界起到积极的作用。所谓前车之鉴,别人感冒我们吃药。站在四川角度去吸取丽江导游事件的深刻教训,可以更好地强化旅行社规范用工制度,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积极将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和旅行社规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张谷最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