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要求,旅游局从与游客利益密切相关的旅行社入手,严格规范旅行社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经济秩序。
近期,市旅游局召集区县旅游局相关同志和全市旅行社负责人,在眉山宾馆召开了眉山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会,安排部署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相关工作。此次旅行社等级划分和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四川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进行,从旅行社的基本条件、经营业绩、经营管理及商业信誉4个大方面、23个细则,包括旅行社经营时间、营业场所面积、接待游客人数、平均实缴税金、服务项目设置、管理人员学历、投诉处理等具体细节,采用量化打分制进行等级划分,将旅行社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三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旅行社等级评定申报工作已于7月20日前全面完成。
这项工作是继去年“绿盾行动Ⅴ”专项整治“零负团费”后,又一个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行动。此项工作的开展将建立旅行社在市场中的资质等级形象,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直观、可信的旅行社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标识,促进全市旅行社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旅行社的整体素质,有效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