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推进实力霍邱、和谐霍邱、魅力霍邱建设,霍邱县委、县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决定》明确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景区创A、宾馆创星、服务创优为重点,加大宣传营销、人才培训、产品开发力度,加快大开放,开拓大市场,发展大旅游,形成大产业,以旅游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促进和谐霍邱建设。大力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倾力打造水门公园、临淮岗水利风景区、李氏庄园、安阳山省级森林公园等知名旅游品牌。力争到2010年建成3A级以上旅游景区2个,四星级宾馆1家,三星级宾馆3家,实现年接待境内外游客1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4.5亿元,使旅游业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产业。
《决定》确定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内容。科学编制和实施旅游发展规划。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高标准编制《霍邱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切合实际,突出特色,并与省、市旅游规划相呼应。旅游景区(点)和旅游重点乡镇要以《霍邱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认真编制景区(点)建设详规和乡镇旅游发展规划;加快重点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坚持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以资源为依托,以政府为主导,以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两水一山”为重点,高起点做好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积极构建特色突出、层次分明、功能互补、设施完善的现代旅游服务市场体系,增强旅游带动功能,延长旅游的产业链。鼓励宾馆饭店积极创建星级宾馆和星级餐馆,争取创建四星级宾馆和餐馆各1家、三星级宾馆3家。积极争取国内大型旅行社支持和合作,重点发展县内两至三家旅游中介组织,鼓励组织客源,推介线路,扩大市场;充分利用本县丰富的生态和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全县乡村旅游的发展,重点建设环安阳山、环临淮岗水利工程乡村旅游圈,打造霍邱乡村旅游精品。重点建设10个以上省级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发展100户以上农家乐旅游接待户;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旅游交通。做好主要景区与干线公路连接道路的建设,“村村通”等交通建设工程要向新开发的乡村旅游景区(点)倾斜。增强城区旅游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游客服务中心、旅游购物和文化休闲娱乐等项目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
重点内容还包括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和宣传促销力度。进一步拓宽旅游投资渠道,将旅游招商作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之一。采取各种优惠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旅游的积极性,构建多元化的旅游发展投入机制。认真研究客源市场,开展针对性强、有实效的宣传促销活动。积极参加省内外旅游交易会,充分展示本县的旅游特色和旅游资源,提升旅游知名度。宣传、文化、经济等部门要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宣传推介霍邱。各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饭店要积极广泛地参与宣传促销。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霍邱旅游信息网。
在旅游业发展的保障措施方面,《决定》也做了具体规定。加大旅游发展资金投入。从2008年起,筹措旅游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其中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40万元,并逐年递增;落实旅游业发展的奖励政策。对新办旅游企业,三年内所缴企业所得税中县级所得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设立旅游创优达标奖,鼓励景区、景点创A。实施景区建设补助政策:对一次性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旅游建设项目,县政府按5%比例无偿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全面落实省、市现行鼓励和促进旅游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开发生产旅游商品的重点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等扶持;加大对旅游项目用地的政策扶持。对县里确定的重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用地予以积极支持。对利用集体土地、林地、水面、山场等兴办生态旅游项目,且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现状的,经旅游、国土和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共同认定后,投资者可通过承包、租赁、联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
此外,保障措施还包括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和对旅游业发展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等。加快旅游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大力推进岗位培训,全面推行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考试制度,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大导游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导游员队伍;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加强旅游管理机构建设,引进旅游专业管理人员,完善旅游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游客投诉受理机制,坚决查处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报、突发事件预报和应急救援机制,防止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对旅游业发展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对森林旅游资源、水利旅游资源、文化旅游资源全面加强保护。旅游景区(点)及旅游线路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要进行全面的保护;强化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旅游工作领导组,及时协调解决全县旅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旅游业发展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考核与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