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起,泉州始发的公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上调了0.01元/人·公里。上调燃油附加费后,泉州市内区间短途班线票价,涨幅大多在每人每趟0.5元到1元,涨幅最大的是泉港峰尾专线,涨1.5元。而省内客运班线则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按总里程长短加收燃油附加费,如泉州到福州、厦门,乘客得多掏2元、1元。
记者从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了解到,调价前,泉州新车站、客运中心站入口处、售票厅等地方已张贴了调整“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告示,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的网站上也对调整燃油附加费的内容进行了公示。
市内区间短途涨0.5~1.5元
此次上调燃油附加费后,泉州市内区间短途班线票价,涨幅在0.5~1.5元之间。如泉州市区至石狮,涨0.5元;泉州市区至惠安,涨0.5元;泉州市区至南安,涨0.5元;泉州市区至安溪,涨1元;泉州市区至永春,涨1元;泉州市区至德化,涨1元。区间短途班车涨幅最高的,是泉州市区至泉港峰尾专线,本次加收1.5元的燃油附加费,票价由原来的10元/人,调整到11.5元/人。
省内客运班线上调1~4元
按每公里加收0.01元燃油附加费的标准计算,省内客运线路即按每百公里1元的标准加收燃油附加费。这样,根据四舍五入计算,泉州至厦门,涨1元;泉州至福州,涨2元;泉州至漳州,涨1元;泉州至莆田,涨1元;泉州至三明,涨3元;泉州至龙岩,涨3元;泉州至宁德,涨3元;泉州至南平,涨4元。
公交、出租 运价不上调
农村公路汽车旅客运输(即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运价不变,仍按现行票价执行。
另外,因7月份已经对跨省线路调整过一次票价,所以本次除了贵州、四川方向客运班线,加收了燃油附加费外,大部分跨省线路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为车站平时售票不会超过物价部门核定的最高限价,跨省线路平时甚至按折扣价售票,所以票价的调整不会给公路客运经营带来明显的影响。
此外,记者还从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了解到,从目前起到9月20日,从泉州往北京的旅客必须出示身份证或有效户籍证明,并用实名登记购票。上车时,还需要乘客自觉接受行李包检查。据了解,从泉州前往奥运协办城市,如青岛、上海、天津、沈阳等地,也需要通过特别安保程序。(吴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