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乡村游已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新热点。由厦门市相关部门组织制定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规范》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安全质量要求》两项地方标准即将出台,作为地方标准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规范》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12个方面对经营者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厦门乡村旅游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已提上议事日程。
6月10日,厦门出台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厦门将在乡村游上计划投入600万元,选择同安汀溪的五峰和荏畲两个村庄做试点。今年厦门共将确定10个村作为乡村旅游试点村。到2010年,建设8个乡村旅游示范镇(街、场),5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3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50个“农家乐”示范点。全市乡村旅游接待量要达到300万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收入10亿元。
为保障厦门发展乡村旅游,厦门市政府还将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乡村游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乡村游的试点工作。还将紧扣全市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和全市旅游发展规划,着力完善乡村旅游服务设施。(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