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旅游强县创建工作,是对县域旅游发展的一次综合检阅,是加快满族文化名县和民族经济强县步伐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旅游兴县”战略目标的最佳有效载体。为此,伊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缜密布置,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管旅游工作的书记、县长为正副组长,县直及有关乡镇领导等18个部门(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创建工作,召开了高规格、大范围的“创建旅游强县”活动动员会,并与有关部门、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为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调动社会各界认知参与创建的重要性和积极性,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伊通政务信息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拍摄了“创强县、树品牌”旅游形象专题片,举办了“创建知识竞赛”、“旅游开发与建设创业先锋”评比等系列活动。对城区主要街路,出入口,大型商贸区、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处的灯箱广告进行了统一规划和布局,设立了以创建活动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在县城中小学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文明教育活动,编制了“文明手册”向广大群众发放;有关团体、协会围绕创建工作,组织人员创作美术、书法作品,在域内主要景区(点)巡回展出;县内公交车,出租车统一创建宣传标语,同时加大措施,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和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在创建活动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适时把握工作动态,将职责任务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及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之中,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条件。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创建重点问题,健全了工作督查制度,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检委、组织部抽调专人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确保了旅游强县创建工作稳步、扎实、高效地整体推进。(伊通县旅游局 郑守和、刘历群)